司法护权益 消费更安心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归德法庭到村普法护春耕

地方法治 |  2026-03-16 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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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回大地,农事渐忙。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归德人民法庭干警深入辖区乡镇种子经营站,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为春耕生产和农村消费安全筑牢法治屏障。

质量为魂 诚信为基

“法官同志,我去年买的种子出苗率低,找商家协商却一直没结果,这该咋维权?”“我们进货时也怕拿到假种子,万一出了问题,我们经销商要担啥责任?”活动现场,法庭干警与种子站经营者、前来购种的农户面对面交流,结合典型案例,细致讲解了《种子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种子质量、购销责任、纠纷解决的相关规定,逐一解答种子购销、质量纠纷、侵权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疑问。针对春耕期间农资消费的特点,重点讲解了如何辨别假劣种子、留存消费凭证、依法维权的流程等实用内容,提醒农户在购买农资时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因盲目选购造成经济损失,同时,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规范管理。

春耕生产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环节,农资消费安全直接关系农户切身利益。此次专题普法,既是回应群众法治需求,也是法庭延伸司法职能、服务乡村振兴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归德法庭将紧扣辖区群众需求,持续开展“订单式”普法宣讲,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为乡村产业兴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长清法院)

责任编辑:陈修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