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2026年禁渔期公告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3-16 13:57:18原创
为保护峄城区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在枣庄市管辖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峄城区禁渔期管理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
2026年3月10日0时至2026年6月30日24时。
二、禁渔区域
(一)韩庄运河枣庄段,起点为峄城区古邵镇八里沟村,迄点为台儿庄区邳庄镇陶沟河口。
(二)京杭大运河古邵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三、相关要求
(一)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内,因科研调查、驯养繁殖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对纳入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水域,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
四、禁止涉渔行为
(一)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域内,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捞作业。
(二)严厉打击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违法行为。
(三)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禁用渔具。
(四)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五)禁止在鱼类重要的产卵场扎巢取卵、饲养家禽、挖沙采石等危害渔业资源的行为。
五、举报监督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禁渔期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鼓励广大群众对违反禁渔期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632-7881072、0632-7551325
特此通告。
峄城区农业农村局
峄城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3月9日
责任编辑:王焕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