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2026年禁渔期公告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3-16 13:57:18原创

为保护峄城区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在枣庄市管辖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峄城区禁渔期管理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

2026年3月10日0时至2026年6月30日24时。

二、禁渔区域

(一)韩庄运河枣庄段,起点为峄城区古邵镇八里沟村,迄点为台儿庄区邳庄镇陶沟河口。

(二)京杭大运河古邵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三、相关要求

(一)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内,因科研调查、驯养繁殖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对纳入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水域,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

四、禁止涉渔行为

(一)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域内,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捞作业。

(二)严厉打击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违法行为。

(三)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禁用渔具。

(四)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五)禁止在鱼类重要的产卵场扎巢取卵、饲养家禽、挖沙采石等危害渔业资源的行为。

五、举报监督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禁渔期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鼓励广大群众对违反禁渔期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632-7881072、0632-7551325

特此通告。

  峄城区农业农村局

  峄城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3月9日

责任编辑:王焕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