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微山:情理法并举化解涉外务工死亡纠纷

地方法治 |  2026-03-17 08: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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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济宁市微山县留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镇综治中心平台,成功调处一起因境外务工人员突发疾病死亡引发的人道救助纠纷。调解员秉持法理情融合原则,通过多方联动、耐心疏导、精准施策,促成当事双方达成和解,不仅化解了潜在信访矛盾,更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温暖力量。

2025年9月1日凌晨3时许,留庄镇马口二村村民徐某某在海外租赁居所内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年仅48岁。徐某某的离世让其家庭瞬间失去支柱,年逾七旬的父母、育龄妻子及未成年子女陷入生活困境,情绪极度悲恸。据悉,徐某某生前曾不定期为同村徐某强帮工,双方无正式劳动合同,却因多年同村共事结下深厚情谊。

噩耗传回后,徐某某家属认为雇主徐某强应承担一定责任,多次提出经济救助诉求。但因事发境外,死亡原因、劳务关系界定、赔偿标准等均存在难点,双方分歧逐步扩大,矛盾持续升级,形成信访隐患。

纠纷发生后,留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时间介入,迅速联合司法、公安、民政、村委会等部门组建专项调解工作组,制定“稳情绪、明事实、促和解”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坚持“先通情,后讲理”,多次上门走访死者家属,耐心倾听诉求、安抚悲恸情绪,引导其理性表达合理愿望;同时向雇主一方阐明乡情道义,引导其从人道主义角度展现责任担当。

之后,在留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自愿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协议约定,雇主徐某强一次性向徐某某家属支付死亡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同时结清徐某某生前一个月劳务报酬,款项于协议签署当日通过银行转账至家属指定账户;家属收款后不再以任何理由向雇主及相关单位主张权利,纠纷一次性终结。协议当场履行,款项即时到账,双方握手言和,一场潜在的群体性矛盾在基层得到妥善化解。

“感谢调解员跑前跑后,帮我们说公道话、办实在事。这笔钱对我们这个家太重要了,我们会好好生活,不辜负这份情义。”死者父亲的话语,道出了家属的感激之情。雇主徐某强也表示:“虽然法律上没有硬性责任,但乡里乡亲,能帮就帮。调解员讲得明白、说得在理,我愿意尽一份心意,也算对得起这份情分。”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留庄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该案的调处,既坚守法律底线,又注入人文关怀,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依托综治中心平台,整合多方力量形成联调联动工作闭环,彰显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系统性与专业性。下一步,微山县留庄镇将持续深化“综治+调解”联动机制,建强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创新调解服务方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化解,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不断绘就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图景。

(通讯员 杨位森)

责任编辑:陈修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