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法院召开涉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赵晓丹   2026-03-16 14:28:20

  大众网记者 赵晓丹 济南报道

2026年3月16日,历下法院召开涉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历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闫勇,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张兴欣出席会议,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耿露主持会议。

闫勇通报了涉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主要成因及相关工作措施,张兴欣通报了该类案件的典型案例,旨在通过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预付式消费领域矛盾纠纷的化解成效,推动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近年来,随着我国消费市场持续繁荣与商业模式不断创新,预付式消费已广泛渗透到餐饮、健身、教育、美容等日常生活领域,成为拉动消费、便利民众的重要方式。然而,在这一消费模式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经营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相关民事纠纷日益增多,不仅影响消费者合法权益,也给社会诚信体系和市场秩序带来挑战。依法妥善审理涉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维护公平交易、促进消费环境健康发展的重要职责。

  涉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5年,历下法院民一庭受理涉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450余件,较2024年数量大幅增长。从案件类型来看,服务合同纠纷占比60%,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占比31%,两者合计占比超过九成,这反映出预付式消费主要集中在生活性服务领域。从行业分布来看,纠纷多发于美容美发、健身、教育培训、家政等民生领域,其中,美容美发及健身行业多因经营者停止经营引发纠纷,教育培训领域则以退费争议为主,家政服务多因服务质量不达标或中途解约产生退费争议。从消费群体来看,涉及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的案件占比较高,部分案件因消费者非理性消费,被诱导购买大额服务等情形引发。此外,实践中出现利用“职业闭店人”模式恶意逃债,导致案件在执行退费环节面临较大难度。

  涉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的主要成因

一是经营主体门槛低。预付式消费经营缺乏资金、信用等准入要求,导致发卡主体混杂,实力参差不齐,信用良莠并存。二是合同订立不规范。合同往往是制式合同,合同中消费者没有“反悔”的权利,充值后难以退费,经营者宣传名称与签约主体不一致,维权对象难确定。三是实际服务与承诺不符。经营者常以夸大宣传诱导付费,但实际服务质量差、承诺难兑现。四是资金链断裂致退费难。商家经营信息不透明,一旦停业或跑路,消费者难以追索预付资金,易引发群体纠纷。五是消费者举证困难。交易多依托电子支付且缺少书面协议,消费者难以保存消费记录,诉讼时证据不足。六是非诉解纷机制不畅。消费者常将维权等同于诉讼,不了解其他途径,导致法院案件数量激增。

  针对涉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是推行“示范性判决”机制,针对涉众型预付式消费纠纷,选取典型案件先行审理和判决,明确裁判规则,为后续批量案件提供参照标准,引导其他相关案件通过调解或和解方式高效化解。二是深化“批量处理”模式,对同类型案件实行集约化审理,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确保类案裁判结果协调统一,提升案件审理效率。三是强化“司法建议”效能,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及时向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加强对预收资金监管、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四是构建多元解纷体系,依托综治中心多元化解平台,联合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市场监管等力量,由法官定期驻点开展纠纷多元化解与司法确认工作,推动纠纷在诉前有效分流和化解。

消费安全与诚信建设是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保障,也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历下法院将继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释法明理,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协同各方力量共同营造公平、有序、可信的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安心,为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赵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