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除夕前宿舍身亡,家属疑因超长加班,公司称其已请辞愿配合工伤工亡认定

封面新闻    2026-03-16 16:55:57

3月15日,湖北十堰的陈先生向封面新闻记者反映,侄子陈志坤春节前在南京打工期间,连续加班后在宿舍感觉身体不适,腊月二十八早上被室友发现死亡。

对此,陈志坤所在公司负责人表示,他入职后累计出勤4天半,有偶尔加班情况,无超长加班,“愿意积极配合家属申请工伤工亡认定。”

陈先生介绍,陈志坤出事时还不满31岁,早年在外打工做过各种工作。2月初,陈志坤进入南京一家企业管理公司,后被派遣到另一家企业做货物分拣工作。

“他父母都是农村人,打电话的时候听他说过工作时间比较长,只叮嘱他注意身体,没有太细问具体的情况。”陈先生说,家里在2月15日(腊月二十八)接到南京当地派出所电话,通知陈志坤在宿舍死亡。家属赶到当地得知,陈志坤前一天晚上曾向室友表示身体不舒服,想睡觉,室友次日清晨发现其死亡。警方已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我们打开他的手机,在相册中发现他的打卡照片。2月6日入职后,连续几天都显示他工作时间超过11个小时。”陈先生说,家里怀疑陈志坤是因连续加班、超长加班引发疾病死亡。

陈志坤的打卡记录,及除夕收到公司的拜年信息。(受访者供图)

陈先生提供的陈志坤的打卡记录照片显示,2月6日7:16上班、17:45下班,2月10日18:18下班,2月11日7:21上班、19:07下班,2月12日7:09上班、19:08下班,2月13日7:15上班、15:09下班。

陈先生说,用工单位赔偿事宜应由劳务公司负责,但劳务公司只愿意人道主义赔偿2万元,并且未提供完整的打卡记录和劳动合同,家属不知道该怎么办。

记者联系到该劳务公司南京泊琛企业管理公司负责人朱先生,对方表示不存在家属质疑的“超长加班”情况。“他来入职后休息了几天,之后累计出勤4天半,我们是每天8小时工作。”

记者告知朱先生,家属提供的部分打卡记录中,有两天的打卡时长超过11小时。对此,朱先生表示“偶尔会加一下班,还要刨除中午休息时间”。

陈先生告诉记者,家属曾接到南京当地人社部门电话,要求家属提供资料申请工伤工亡认定,“但我们手里什么资料都没有。”

朱先生表示,陈志坤是临时的兼职工人,在出事前一天已经递交了辞职申请,出事时不是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地点,但公司愿意积极配合家属,提供相关资料协助人社部门进行工伤工亡认定。

(封面新闻)

责任编辑:房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