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深读丨从“政策性推动”迈向“法治化运行”——《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解读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2026-03-16 23:44:42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赵悦

3月16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宋学斌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制定实施进行了解读。

《办法》是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首部基础性法律文件,于2025年12月22日以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印发并正式实施,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和创新机制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3月12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赵悦摄

《办法》共七章五十三条,是一部全面规范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平台管理的政府规范性文件。

《办法》明确了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服务高效、诚实信用”五大原则,实行“应进必进”统一目录管理;构建全区统一的电子服务系统,即“全区一张网”建设,实现数据“一网共享”、交易“一网通办”、服务“一网集成”、监管“一网协同”开展;推行交易项目从受理到档案管理的全流程电子化,并协同信息技术实现智慧监管;明确行政监督部门的行业监管与交易中心的辅助监管职责,形成从预警监测到结果反馈的管理闭环;明确全区建设统一的电子监管系统,对重点对象如项目发起方、评标评审专家等经营主体行为加强规范监管;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公开评价机制建立等。

宋学斌介绍,相比国内其他省份,《办法》的制定充分体现出了新疆特色与创新突破,主要表现在:《办法》明确县级以上政府领导责任,专门对监管边界模糊、职责存在争议项目的监管单位进行了规定,为解决实践中的监管交叉或空白问题提供了依据;《办法》强化了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筹职能,明确了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体现了对“全疆一盘棋”的顶层设计要求;《办法》首次在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中赋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行辅助监管职责;《办法》明确规定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强制归集至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法》细化了远程异地评标评审的技术实现与组织创新;《办法》构建了全方位、闭环的协同监管体系,实现了主体责任的全面覆盖。

3月12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为企业办事人员服务。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赵悦摄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监管、中心辅助监管’的体制创新,《办法》通过明确‘交易中心辅助监管职能’、建立强制数据归集制度、主体责任全覆盖等具体条款,将改革理念转化为具有强大约束力和可操作性的法规条文,为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平台整合难、监管合力弱、数据壁垒高、主体责任虚等深层次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新疆方案’。”宋学斌说。

《办法》的出台,结束了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无高效力法规的历史,“于法有据”为深化改革举措提供了权威、稳定的法治依据。宋学斌预计,随着《办法》的实施,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将发生较大变化。《办法》理顺了管理体制,有望加速平台整合与数据融合,推动服务标准化与智能化,从传统监管到智慧信用监管、从侧重对外监管到内外监管并重、从分散监管到协同闭环监管,构建起严密的新型监管体系,使新疆特色改革经验成果制度化,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创新预留了空间、指明了路径。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新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从‘政策性推动’正式迈向‘法治化运行’。《办法》较好地解决了我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以往的突出问题,更是着眼未来,为建设具有新疆特色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公共资源阳光高效配置构建了系统的制度框架。”宋学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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