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升联化工有限公司因生产劣质农药被罚没近16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3-17 13:55:35

近日,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升联化工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劣质农药,罚没款合计15.79264万元。

根据沪奉农(农药)罚〔2026〕1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升联化工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9日,在其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宅兴路59号的生产场所内,生产了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劣质农药。经核实,该批次违法产品的货值金额共计28656元,企业通过销售已获得违法所得14646.4元。

监管部门认定,该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即认定为劣质农药的规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款,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劣质农药的,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据此,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43280元(即货值金额的5倍),并没收违法所得14646.4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3月11日,处罚有效期为2099年12月31日,公示截止期为2026年6月11日。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升联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2月4日,法定代表人为梅建明,企业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化工原料及产品、农药生产以及危险化学品批发。公司拥有多项专利技术,涉及高效过滤器、反应釜装置和杀菌组合物等产品。近日,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升联化工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劣质农药,被处以罚款14.328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46464万元,罚没款合计15.792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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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