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第四构件厂因扬尘防治不力被罚1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3-17 13:55:42

近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构件厂因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被处以罚款1万元。

根据226010269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企业位于上海的港口、码头及其堆场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违反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黄飞。

监管部门依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3月11日,处罚有效期至2099年12月31日,公示截止期为2027年3月11日。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构件厂成立于1993-12-07,负责人为黄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208323637014,企业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西渡西闸公路861号23幢,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混凝土构件、成型钢筋、商品混凝土建筑用石加工,轻质防水建材制造,吊装服务,建筑机模件加工制作,是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责任编辑:李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