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贷新规来了,帮你护好“钱袋子”
人民日报经济社会微信公号 2026-03-17 22:41:57
个人贷款成本“晒”在阳光下!3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规定》明确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应当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受到广泛关注。
这个“新表”有啥看点?通俗地说,就是贷款本金金额、各息费项目及其收取方式、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等信息要一一列明,除已明示的项目,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不再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息费。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承担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基于明示表计算得出。消费者能完整准确了解实际融资成本。
近年来,我国个人贷款市场快速发展,分期付款、信用卡支付以及个人贷款等成为不少消费者的“心头好”,对促进个人消费、生产经营,助推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面对“无门槛、零利率”“没有手续费”“日利几毛钱”等金融产品宣传,消费者心里也犯嘀咕:这些宣传靠谱吗?贷款会不会藏着“隐形”费用?
贷款“刺客”不时现身。有的消费者在网上申请号称“无手续费”“无其他任何费用”的贷款,借款成功后才发现暗含担保费用,实际借款成本远高于预期;也有消费者贷款逾期时,才了解到“天价”逾期费用等。从个人贷款特别是互联网贷款纠纷情况看,个人贷款息费披露不到位、不规范,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情况时有发生。部分机构通过拆分收费、模糊展示等方式,诱导消费者背负远超预期的实际成本,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干扰金融惠民政策和利率政策传导。
《规定》紧紧抓住息费披露不透明这一“病根”,细化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的涵盖范围和操作方式,将更好推动个人贷款各项息费“阳光化”“透明化”,维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一表展示、事前确认”这样白纸黑字的方式,不仅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刚性保护,更有利于行业经营导向精准纠偏——将息费成本统一折算为年化水平,消费者能够更便利地作出理性借贷决策,有助于促进行业更加专注提升经营质效和服务能力,减少消费纠纷,擦亮自身招牌。

改革即是机遇。考虑到贷款人需要调整业务流程及系统、修改合作协议等,《规定》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金融机构作为责任主体,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优化服务流程。一方面,严格执行“明示表”制度,无论是线下签字确认还是线上弹窗强制阅读,都要努力确保消费者借贷时对实际成本“心中有数”;同时,加强对合作机构管理,杜绝将成本转嫁至第三方等变相抬价行为。毋庸置疑,合规经营方是金融业行稳致远的坚实根基。
对消费者而言,也要提升自身金融素养,在办理个人贷款业务时,关注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充分了解融资成本项目、收取方式、收取标准、年化水平、收取主体、违约责任等信息;同时,选择正规渠道借款,合理评估自身收入水平和负债能力,避免过度负债。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也要持续保障良好市场环境,监管机构加强联动,对违规行为“零容忍”;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让“阳光化”操作成为行业标配。
“十五五”规划纲要中,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重要部分,明确要求“扩大消费领域金融供给”“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个人贷款市场正是更好激发内需潜力的重要一招。无论是家电以旧换新、汽车购置等消费升级,还是文旅、教育等“诗和远方”,规范可靠的金融产品,将为消费者与优质供给间搭起“买买买”的“桥梁”。信贷资金将更精准地流向改善生活、促进消费,亦将更好推动形成金融与实体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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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帅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