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份!博山法院发出《预查废证明》 为金融不良债权处置 “减负增效”
速览淄博 | 2026-03-18 14:30:54 原创
王莉莉 来源: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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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向某银行发出淄博市首份《预查废证明》,助力金融机构简化核销流程、提高处置不良资产效率。
2026年3月,该银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王某起诉至博山区人民法院。博山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王某已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且因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为推动金融纠纷源头治理,减少因程序空转造成司法资源浪费,经与银行沟通并充分听取意见后,博山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预查废证明》,并向银行送达,银行无需继续诉讼、执行,可直接凭此证明核销债权。
“以往我们若要核销此类不良债权,需要经过诉讼、执行程序,在收到终本裁定后才能按照既定流程进行核销操作,时间长、成本高、程序多……现在有了这个证明,我们就可以对不良债权进行核销了。”该银行工作人员于某说。
预查废证明不是“免债金牌”,并不代表金融机构放弃债务追索权,债务人的还款义务并不会因此免除,债务人应当依法诚信履行还款义务。
此次淄博市首份《预查废证明》的落地,是博山区人民法院以司法服务赋能金融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既精准回应了金融机构的司法需求,又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王莉莉)
责任编辑:孙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