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噪声又起,济南多部门联合发文护群众“耳畔安宁”

济南日报·爱济南    2026-03-18 13:51:00

春节过后,工地全面进入复工复产。为有效降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切实回应群众对宁静生活环境的期盼,着力解决群众“家门口”的噪声困扰,营造宁静、和谐的人居环境,近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济南市水务局、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明白纸,进一步明确防治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引导各建筑施工单位规范施工行为,守护城市声环境质量。

此次联合发布的明白纸,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从法律法规、排放标准、管理要求三个维度,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作出全面梳理。

在法律法规层面,明白纸明确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相关条款,严格遵循《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全面落实噪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噪声污染防治义务,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施工、噪声超标排放等行为。

排放标准方面,明白纸梳理施工噪声限值,明确昼间(6:00-22:0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等效声级不得超过70dB(A);夜间(22:00至次日6:00)等效声级不得超过55dB(A),且夜间噪声最大声级不得超过70dB(A),明确施工噪声“红线”,从源头遏制噪声扰民问题。

管理要求上,明白纸细化十项具体举措,覆盖施工各环节。其中明确,建设单位需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相关责任;施工单位需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开工十五日前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施工相关信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设备联网,规范施工工序,避免高噪声作业集中进行。

针对夜间施工和中高考特殊时段,明白纸重申管控要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确因生产工艺或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需提前申报审批并公告周边居民;中高考准备期和考试期,所有在建工程中午12:00-14:00、夜间20:00至次日6:00不得进行噪声污染作业,考试期间考点500米范围内在建工程(抢修、抢险除外)停止一切噪声作业,确需施工的需逐级报批并公示。

此外,明白纸还结合工程实际,提出四项建议性降噪措施,包括在工地敏感侧搭设隔声围挡、重点段加装隔声屏障+吸音棉,围挡底部密封,高噪声作业集中进入封闭或半封闭工棚、车辆禁鸣减速、优化钢板路面处理等,鼓励施工单位多举措降低噪声影响,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干扰。

作者: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冯瑜 责任编辑:刘克

责任编辑:隋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