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友好”建设藏在街头巷尾的细节里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2026-03-19 08:27:19原创
□ 余明辉
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城市为基本单元对儿童友好建设作出系统部署。
这份涵盖空间改造、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的系统性部署,彰显了“儿童优先”的发展理念,为亿万少年儿童筑牢成长屏障。唯有将《意见》落地落实,才能让“1米高度”的视角真正融入城市肌理,让“儿童友好”从口号变为现实。
落地落实,首在守住法治底线,让政策有刚性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应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给予其特殊、优先保护。此次《意见》的部署,正是对这一法律原则的细化落地。现实中,部分地区曾出现“儿童友好设施建成即闲置”的尴尬:公园的儿童游乐区被围栏围住,理由是怕担安全责任;社区的母婴室沦为杂物间,难以发挥实际作用。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责任未压实、机制不健全。推动儿童友好落地,必须将法律要求与政策部署绑定,明确各部门、各主体的职责,细化安全保障边界,让建设者敢投入、管理者敢开放、使用者能受益,杜绝“建而不用、建而不管”的形式主义。

落地落实,要聚焦关键领域,以小切口破解大难题。无需追求“面面俱到”,但求“件件落地”。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中,深圳建成百余个儿童友好公园,让孩子实现与自然零距离接触;交通保障上,苏州定制通学公交、郑州设置“爱心斑马线”,让儿童出行更安全;公共服务里,东莞推进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推广“无哭声手术室”,读懂孩子的情绪需求。这些实践告诉我们,儿童友好的落地藏在街头巷尾的细节里,一个适配儿童的标识、一处安全的游乐空间、一次优先的出行服务,都能让政策温度直达人心。
落地落实,更要凝聚全社会合力,让“儿童友好”成为共识。儿童友好建设不是某一个部门的事,而是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责任。政府要做好统筹部署,补齐乡村、欠发达地区的短板,通过经验传授、人才帮扶,让儿童友好惠及每一个孩子;企业要主动担当,在商场、景区、交通枢纽完善适儿设施;家长要积极参与,主动发声反映需求;更要倾听儿童的声音,让政策制定“问计于童”,让孩子的意愿被看见、被尊重。
儿童友好建设是一场对社会温度的考验,也是对责任担当的检验。唯有摒弃形式主义、压实主体责任,把每一项部署落到实处,把具体的关怀送到孩子身边,才能让儿童友好在扎实的落地实践中变为现实。
责任编辑:崔凯铭 赵晓昕 熊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