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顺利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工作

区域风 |  2026-03-20 06: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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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利津县组织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认定评审会议。会议特邀市文化和旅游局专家到会指导,同时邀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利津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对本次文物普查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点进行集中评审与认定。

自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启动以来,利津县坚持“应普尽普、应查尽查”原则,组织普查队伍深入499个村庄开展拉网式排查,通过实地踏勘、文献查阅等方式,全面完成田野调查与数据上传。截至目前,共复核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的文物38处,新发现文物点35处。

评审会上,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详实汇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点的地理区位、本体形制、保存状况、历史价值等普查登记信息,为专家评审研判提供精准完整的依据。专家组与县普查办联合开展现场实地踏勘,直观核验普查成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评审过程中,专家组严格依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山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工作导则(试行)》等规范要求,对新发现文物点进行逐一审定、科学评估。专家们围绕文物形制特征、年代佐证、历史文化价值等核心要素开展深度研讨与充分论证,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专业指导意见,全力保障认定结果科学精准,为后续文物保护、研究与活化利用工作明晰路径。经深入论证、集体表决,专家组一致同意,陈庄镇供销社旧址等新发现文物点符合认定标准,同意将其列入利津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下一步,利津县将严格对照专家组评审意见,全面优化完善普查档案资料,扎实做好省级实地调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全部任务,切实守护好、传承好县域历史文化根脉。

责任编辑: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