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福彩】警惕恶意赊欠,远离赊销彩票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3-19 16:29:36

“老板,这块劳力士手表先押你这儿,过两天我就来还钱。”话音未落,一块“劳力士”被递上柜台,购彩者吴某随即转身离开,只留下彩票店老板丁先生盯着眼前这块“名表”暗自盘算:老顾客了,应该没问题。
但丁先生等来的不是如约还款,而是一纸冰冷的鉴定报告——这块所谓的名表是彻头彻尾的仿品,估价仅800元。丁先生把自己的遭遇发到本地彩票店主群后,竟引发一连串“同病相怜”的回应,原来,当地还有6家店主也先后被吴某以赊账方式骗走钱财,金额从数千到上万元不等。

今年1月,吴某选择一家新的彩票店故技重施,被店主识破并报警。经过警方调查,吴某在明知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自2025年底至2026年1月,流窜于本地7家彩票店,以“先出票、不付款”的方式购买百余张彩票,涉案金额达10万余元。目前,吴某已被当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代销者杜绝赊销
赊销现象在彩票店日常经营中时有发生,为了不伤“情面”,很多店主明知赊销的隐患,有时仍会“不得已而为之”。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代销者不得以赊销、信用方式销售彩票。这就意味着赊销属于违规行为,由此产生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的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店主极有可能因欠款无法收回而蒙受损失。
广大彩票店主该明确认识到赊销是违规行为,在店内显要位置张贴“概不赊账”的提示,面对购彩者的赊账要求,一定要婉拒,并讲清赊账对双方的危害,不要害怕因此而得罪“大客户”,而应通过专业、优质的服务来留住客源,遵循相关规章制度,规范经营。
链接·既然赊销彩票违规,那欠下的钱是不是不用还了?
2021年12月,某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个案件:原告万某从事彩票代销工作,被告杨某多次从万某处赊购彩票,截至2021年2月7日,杨某共计欠万某彩票款61000元。后万某多次催要,杨某指出,万某赊销彩票的行为违反彩票相关法规中“不得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的规定,双方的合同应属无效,自己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为:万某向杨某赊销彩票的行为的确违反了《彩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但该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5条规定:“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认定其效力。”
本案中,彩票店主违反《彩票管理条例》的规定并不导致彩票销售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也不会导致因赊销彩票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无效。杨某购买彩票的意图和事实清楚,且双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应认定双方合同合法有效。
也就是说,尽管万某向杨某赊销彩票的行为的确违反了《彩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但杨某赊欠万某的彩票款仍需一分不少地归还。
购彩者远离赊购
广大购彩者也应了解赊销彩票是违规行为,不要向彩票店主提出这个“不情之请”。另外,赊欠账面上的数字容易麻痹自己,造成购彩过程中的“过度消费”,购彩要量力而行,保持理性、平和的心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适度购彩。
个别购彩者明知自己无还款能力却恶意赊欠彩票、逃单甚至诈骗,也终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彩票店主或购彩者在遇到赊销纠纷时,往往由于事先没有准备,没有保留足够的证据,造成警方取证不易,纠纷官司打起来旷日持久,劳心费神。所以,无论是店主和购彩者,均应杜绝赊销、赊购行为。
(来源:《国家彩票》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姜素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