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泰安一地法院发布2则悬赏公告

大众新闻 王洪涛   2026-03-20 14:13:51原创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猛与被执行人泰安弘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泰安弘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泰安弘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泰安高新区北集坡街道办事处一天门大街泰山科技产业园9号楼6层607室。

法定代表人:高凯。

执行依据:(2025)鲁09民终280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4500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或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的线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其他线索),按照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538-8936071

联系人:王法官

联系地址: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18日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苏州法捷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岳、海南兔悠游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岳、海南兔悠游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海南兔悠游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月川安置区南区6栋2单元1003。

法定代表人:杨岳,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杨岳,男,1987年2月27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宝坻区大白街大白庄村东1街2号。

执行依据:(2025)鲁0991民初76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00000元。

悬赏金额:

1.财产线索: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名下尚未被人民法院查控的有效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船舶、机器设备、库存货物、股权、投资收益、到期债权、知识产权、网络资金账户、挂靠他人名下的财产及其他隐性财产),经本院核查属实并依据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的,悬赏金按该线索对应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支付。

2.下落线索: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确切的经常居住地、办公地址或活动轨迹等下落线索,协助本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悬赏金为人民币2000元。

下列人员提供线索的不享受本悬赏奖励:

1.提供的线索为本院已掌握、被执行人已申报或其他机关已查封扣押的财产范围的;

2.申请执行人本人及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员工、近亲属;

3.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其他负有法定调查义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联名举报的,悬赏金由联名举报人共同共有,自行协商分配。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538-8936071

联系人:王法官

联系地址: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18日


(来源: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大众新闻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王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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