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泰安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贷160万元
大众新闻 王洪涛 2026-03-20 14:13:49原创
3月19日,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发布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详情如下——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各管理部、分中心,各受托银行: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最高贷款额度
1.借款人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我市贷款条件的,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110万元;借款人单身(含离异、丧偶)或夫妻仅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我市贷款条件的,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80万元;
2.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多子女家庭,符合我市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上浮30%;
3.持有“山东惠才卡”“泰山人才金卡”或《泰安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的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符合我市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上浮40%;
4.购买高品质住宅符合我市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上浮20%;
5.购买现房符合我市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上浮10%;
6.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正常缴存满1年的,贷款额度上浮10%;满2年及以上的,贷款额度上浮20%。
以上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60万元。
二、支持缴存人申请保障性住房贷款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通知》(建金〔2024〕58号)要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按规定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15%。
三、其他事项
此前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由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自2026年3月23日起执行。
附件:
1.《泰安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一览表》
2.《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最高贷款额度一览表》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6年3月16日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政策解读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泰公积金〔2026〕14号通知,自2026年3月23日起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基础最高额度,同时推出多类额度上浮政策且可叠加(叠加后不超160万元),并降低保障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进一步加大公积金对职工购房的保障力度,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本次政策核心调整为基础贷款额度大幅提升,单缴存职工、双缴存职工贷款上限均实现显著提高,同时针对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及特定购房情形给予额度上浮支持。
一、基础贷款额度核心调整
1. 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符合贷款条件的,基础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升至110万元;
2. 单身(含离异、丧偶)或夫妻仅一方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符合贷款条件的,基础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升至80万元。
二、多类上浮政策可叠加
在基础额度之上,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购买高品质住宅、现房、灵活就业人员等情形可分别享受10%-40%不等的额度上浮,且所有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整体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60万元。
事例说明
事例1:
张先生为单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无其他上浮政策适用情形,此前最高可贷50万元;本次政策调整后,其基础最高贷款额度直接提升至80万元,贷款额度增加30万元,大幅缓解了购房资金压力。
事例2:
李先生与妻子均为在职职工,二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无其他上浮政策适用情形,此前家庭最高可贷80万元;本次政策调整后,夫妻双缴存的基础最高贷款额度提升至110万元,贷款额度增加30万元,为家庭购房提供了更多的公积金贷款资金支持。
(来源: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大众新闻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王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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