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
地方法治 | 2026-03-20 16:55:06

3月19日下午,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第3次集体学习研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西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开展交流研讨。
会议指出,今年是“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之年,政绩观决定着履职方向、办案导向和价值追求。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这次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增强党性,坚持人民至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高质量发展是检验政绩观的实践标尺,要把握发展规律、坚持科学决策,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紧扣中心大局,找准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路径。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坚持守正创新、求真务实,聚焦五大产业集群、经略海洋、向海图强,依法打击走私、破坏海洋环境资源等犯罪;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依法严惩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坚持人民至上,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高质效办理民生领域案件,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规范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
要聚焦主责主业,精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落点。始终坚守监督定位,加强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基本职能建设,持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法定领域办案工作,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坚持质量为先、效率为要、效果为本,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持续完善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进一步完善“三个管理”机制,持续引导检察干警聚精会神履职办案。
要锻造过硬队伍,筑牢筑实正确政绩观的保障基础。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以过硬作风和扎实成效展现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市管干部、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和市检察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代表列席。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李思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