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一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云南建投集团被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3-20 15:16:13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信息栏获悉,3月2日,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云南建投集团”)因“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收到罚单,处罚机关为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内容显示,云南建投集团的违法事实为:在龙华(区)龙华(街道)石清大道二期道路工程施工二标项目“7·3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中,该单位对云南建投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未及时督促云南建投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消除施工现场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采取交通疏解措施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对此,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违法行为序号58裁量阶次B)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龙华)应急罚﹝2026﹞22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10347024.70516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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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