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后收到泡泡玛特盲盒,律师:远超合理期限,商家已构成违约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6-03-20 17:12:24
近日,厦门的许女士收到一个跨越近7年的快递包裹,打开后发现竟是自己2019年购买的泡泡玛特盲盒。这段“史上最长预售”经历迅速引发网友热议。对此,泡泡玛特回应称,延迟发货系“ 消费者下单时未留下默认收货地址,近期重新登录后触发系统自动发货”。
针对此事,律师指出,消费者下单付款后即完成主要义务,商家延迟七年发货远超合理期限,已构成违约。

事件回顾:59元盲盒七年后才发货
根据许女士的描述,2019年9月,她通过泡泡玛特线上渠道“抽盒机”下单购买了一款Hello Kitty系列盲盒,支付了59元。然而,由于支付环节未设置默认收货地址,该订单一直处于“待发货”状态。下单后许女士便忘记了这笔订单。直到今年3月16日,泡泡玛特才发出该包裹,许女士签收时反复核对后,才想起这是自己7年前购买的商品。
事后,许女士联系客服,对方表示订单需要手动点发货,此次发货是因为许女士前几天点了发货,并补偿了许女士20元优惠券作为弥补。
值得注意的是,这款当年售价59元的盲盒,如今在二手平台上仅需20余元就能买到,被网友调侃为“最亏的跨时空消费”。
记者注意到,在相关评论区,不少网友留言反映自己也遭遇过类似情况。据潇湘晨报报道,另一位网友也反映,自己有一个2019年2月14日购买的盲盒至今未发货。该网友表示,泡泡玛特官方在此期间从未联系或提醒过自己有一个未发货的盲盒,“不知道这个盲盒是不是跟报道里一样,因为没填地址就变成需要手动发货,确实不太合理。”
律师解读:延迟七年远超合理期限,商家构成违约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闫宇娇律师对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表示,消费者下单付款即完成合同主要义务,商家不能以“未留地址”作为不发货的免责理由,延迟七年远超合理期限,已构成违约。
闫律师强调,在消费者已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商家有义务主动提醒消费者补充收货地址,或设置限期处理机制(如90天未补地址自动退款),而不应长时间搁置订单。
针对盲盒大幅贬值的情况,闫律师表示,消费者原则上可主张赔偿,因为这属于违约造成的后果。但实践中存在难度:盲盒作为小众收藏品,价格波动大、缺乏统一的评估标准,法院裁量空间较大。
消费提醒:除退款外,还可主张资金占用利息
记者查阅相关法律条文发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若卖家未履行退款义务,需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具体而言,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若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则以违约行为发生时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加计30%至50%计算损失。
若交易发生在电商平台,可依据平台规则主张额外赔偿。
律师提醒消费者:网购时务必保存默认收货地址,并定期查看订单状态。如遇长时间未发货,应及时联系商家或平台客服。对于超出合理期限仍未发货的订单,可依法主张退款、利息损失及可能的平台赔付。
责任编辑:叶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