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涉案财物处置诉讼化研讨会在邹平召开

地方法治 |  2026-03-22 08: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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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至18日,刑事涉案财物处置诉讼化研讨会在邹平召开。北京大学教授陈瑞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奋飞、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褚福民、天津大学副教授李倩、北京大学博士生郝良瑀应邀出席。最高人民法院金融专项工作调研组,山东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相关负责同志,山东省市县部分公检法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律师代表参加研讨。

会前,与会人员通过视频远程观摩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庭审现场,庭审设置了独立的涉案财物调查和辩论程序,检察机关、被告人、辩护人就涉案财物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

最高法院金融专项工作调研组组长付想兵、省法院刑一庭庭长蒋海年、滨州中院院长谢萍参加研讨

研讨阶段,参会人员围绕完善侦诉审执衔接配合机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涉案财物处置难点,如利害关系人异议程序、判后救济程序、涉案财物查扣冻及处置范围、刑事涉案财物处置与民事诉讼的界分等内容展开。市、县两级一线办案人员结合具体案件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会专家教授一一点评。

省人大代表、山东开言律师事务所主任贾涛等作交流发言

刑事涉案财物处置旨在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确保刑事案件的公正审理和涉案财物的合法处理,但因涉及不同诉讼领域与执法司法环节,在近十年时间里,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工作一直处于探索试点和实践摸索阶段。

山东省法院刑一庭庭长蒋海年表示,刑事涉案财物的处置尤其是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财物处置,不仅关系到诉讼各方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关系到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和谐稳定。山东省法院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出台了《经济犯罪案件涉案财物处置诉讼化试点工作方案》,建章立制、鼓励创新;滨州中院联合公安、检察、监察机关印发了《关于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办案指引》,明确调查、侦查、移送审查起诉、审判、执行各阶段工作职责,并在多起开设赌场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办理过程中落地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要继续坚持涉案财物处置与定罪量刑并重原则,就专卷管理、专门审理、审执衔接机制等关键环节明晰规则、优化流程,继续打造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山东经验。

研讨会上,陈瑞华教授就构建相对独立的涉案财物审理程序、细化举证责任分配与证明标准、规范裁判文书表述及样式等方面提出了可行的意见建议。并指出,刑事涉案财物处置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司法改革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对中央顶层设计的具体落实与深化实践。从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到省级法院相关配套举措落地见效,山东将宏观政策要求转化为具体的司法实践,契合了中央关于公正司法、权益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要求,是中央改革精神在刑事司法领域的落地落实。陈瑞华表示,期待山东省司法机关继续探索、大胆实践,为破解刑事涉案财物处置难题贡献集体智慧和力量。

(邹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修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