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会被判死刑吗?

国是直通车    2026-03-21 22:16:10

“梅姨”落网了!

当年被“梅姨”拐卖的儿童申聪发声:“等这一天,我等了十多年。”

申聪母亲也发文表示:看到“梅姨”落网这个好消息,又激动又哽咽,手有点抖,不知道怎么说。十五年寻子路上,想尽各种办法寻找线索,“梅姨”的画像改了又改。申聪回家后,老申也经常往广东跑,就为了解开这个心结……

同日,“梅姨案”被拐儿童钟彬的父亲钟丁酉在接到广州警方的通知后难掩激动。他表示,“希望‘梅姨’能如实供述所有拐卖行为,助力警方找回更多被拐孩子”。

据此前报道,2004年12月,钟丁酉的孩子钟彬在广东惠州石湾镇出租屋楼下被邻居张维平拐卖,此后钟丁酉辞职寻子20年。2024年9月16日,警方通过DNA比对确认找到钟彬。

钟丁酉称,坚信“梅姨”参与拐卖的儿童绝非仅有已知的9名,希望警方能让“梅姨”如实交代拐卖儿童的具体数量与下落。此次“梅姨”落网,不仅让钟丁酉感受到了正义的力量,更让他对更多被拐家庭的团圆充满期待。

“梅姨案”最后一个被找到孩子的家长欧阳国旗告诉九派新闻,中午时接到警方的电话得知“梅姨”落网,他感慨,“必须要让她受到应有的惩罚,以及给予我们赔偿”。

欧阳国旗称,得知这一消息很激动,直到今天,他感觉事情才圆满结束,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才终于落了地。他很想看看这个人长什么样,生活中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据报道,2005年,欧阳国旗夫妇租住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一村庄。5月26日9时许,欧阳国旗的妻子在厨房忙碌,孩子在出租屋门口嬉闹,仅短短几分钟的时光,孩子便杳无踪影。事后,欧阳国旗了解到,儿子是被一名叫张维平的男子拐走。据张维平供述,其拐卖的儿童都是通过一个被称为“梅姨”的女子转卖。

2024年10月24日“梅姨案”中第9名被拐儿童——欧阳佳豪成功找到,这也标志着该案涉及的9名被拐儿童已全部找回,9个家庭终于“团圆”。

3月21日,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凯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就罪名认定而言,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

本案中,谢某某也就是网传的“梅姨”,在张维平等人拐走儿童后,负责中转、联络、贩卖,与上游拐骗人员形成完整的犯罪链条,属于拐卖儿童罪的共同犯罪,依法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次,拐卖儿童罪的量刑分为三档:一般情形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加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本案中谢某某从重情节非常突出:一是拐卖人数众多。根据已查明事实,涉案被拐儿童不止一人,远超法律规定的“三人以上”这一加重情节标准。二是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关键、地位重要。她负责销赃、中转,是整个拐卖链条能够完成、犯罪利益得以实现的核心环节,依法应认定为主犯。三是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多名儿童长期与亲生父母分离,多个家庭陷入长达十几年的痛苦与寻亲之中,对受害家庭、对社会秩序造成极大伤害。四是潜逃近二十年,逃避侦查和审判,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予从严惩处。

第四,关于追诉时效,本案早在当年就已立案侦查,根据法律规定,立案后逃避侦查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即便时隔多年,依然必须依法追责。

陈凯律师表示,综合拐卖人数、犯罪地位、危害后果、潜逃多年等情节,谢某某的行为已经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程度。再加上同案张维平等主犯此前已被依法判处死刑并执行,从同案同判、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来看,谢某某面临最高刑罚,也就是死刑的可能性极大。

钱江视频记者就此情况采访了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律师,陈律师亦表示,从法律定性来看,“梅姨”涉及拐卖妇女、儿童罪。目前“梅姨”已归案,后续需警方进一步侦查、固定犯罪证据。从当下情况判断,“梅姨”很可能被判处死刑。

责任编辑:吕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