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销声匿迹到难逃法网,一文读懂“梅姨”案始末
上游新闻 2026-03-22 21:25:27
近日,广东警方宣布,曾经在多起拐卖人口案中出现的嫌疑人“梅姨”落网了。此消息一出立即冲上热搜,因为“梅姨”此前无照片无姓名无地址,行踪成迷,连警方都宣布无法确定这个人是否真的存在。
从“可能不存在”到落网,案件转折给了社会舆论巨大的冲击。为何抓捕“梅姨”难度大,她是怎么落网的?她曾犯下哪些恶行?她是否会像余华英那样判死刑?被拐孩子家庭现状如何?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
“梅姨”是怎么落网的?
多地警方合作抓捕成功
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多名儿童在广州增城、惠州博罗等地被拐。案发后,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成立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联合专案组开展侦办工作,并于2016年将张维平等5名犯罪分子抓获。张维平供认其拐卖儿童的作案事实,并称所拐儿童通过“梅姨”贩卖。2023年4月,张维平等人被依法执行死刑,但因真实身份等关键信息的缺失,“梅姨”作为该案的关键人物,始终未能归案。

2017年6月,张维平在广州增城沙埔镇指认作案现场。图据澎湃新闻
专案组民警采取“内紧外松”的策略,多年来坚持走访调查、公布模拟画像并广泛征集线索。2025年,在公安部指导、外省公安机关的支持下,专案组发现一位名叫谢某某的女子,其特征与“梅姨”高度吻合。经进一步核实,谢某某正是“梅姨”,近期专案组将嫌疑人谢某某抓获。经审讯,谢某某对其贩卖儿童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谢某某已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有小红书账号发布帖文,称警方在广州三元里抓获“梅姨”。媒体求证得知,上述帖文所述信息与事实不符,目前不实帖文已被删除,页面显示无法访问。
“梅姨”作恶有多深?
两年时间每隔数月就贩卖一人
此前公开报道显示,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间,周容平等人入户强行抢走一名幼儿(申聪),随后交给张维平贩卖。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间,张维平还单独拐卖儿童8名。2016年,张、周等人被抓获,张维平供认其拐卖儿童的作案事实,称所拐儿童均通过“梅姨”贩卖。
张维平交代,初次通过“梅姨”贩卖小孩,收养孩子的夫妇给了他12000元“收养费”,他给了“梅姨”1000元当做介绍费。后来他发现,“梅姨”并不关心孩子的来历。她承诺,只要有孩子她就收。而孩子卖到什么地方,“梅姨”也从不和张维平提起。两年间,每隔数月张维平就偷个孩子经“梅姨”之手卖掉。每次下手前,张维平会事先和“梅姨”联系好,她找好买家谈好价格,转告张维平。张维平得手后,双方约定地点交易。
目前查实,“梅姨”涉及9名儿童被拐卖案,万幸的是,这9名儿童均被找回。

2017年张维平拐卖儿童案在广州中院开庭,部分案件受害家属在庭外展示孩子信息。 图据中国之声
抓捕难度为什么大?
线索稀少没有照片姓名
虽然“梅姨”是一系列拐卖案件的关键人物,但因真实身份等关键信息缺失,导致“梅姨”始终未能归案。
警方发现,“梅姨”只贩卖不参与拐骗,且主要与张维平合作,暴露出来的线索较少,而且张维平也不知道“梅姨”的真实姓名、家庭住址、户籍等信息。

“梅姨”曾租住的城丰村。 图据封面新闻
张维平曾供述,2003年他在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岗贝村一家小店经人介绍认识了“梅姨”,因为这个女人名字中有个“梅”字,大家都称呼她“梅姨”。据报道,案发后警方曾按照张维平的供述去寻找介绍人,但因时间过去十几年,两名介绍人中一人去世,另一人也因为年纪太大无法回忆起当年的事,并没能追踪到“梅姨”的信息。
张维平还供述,“梅姨”曾带他到河源市紫金县水墩镇黄砂村一户人家,那里住着一个老汉和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张维平待了一会儿就走了,但“梅姨”没走。张维平判断,老汉和“梅姨”是男女朋友关系。后来,警方根据张维平的供述,找到了这名老汉。他回忆,当时女朋友自称叫“潘冬梅”(音),不知道是真名还是假名,自称家在广州,有两个女儿,当时有五十多岁。在他们交往的两年中,一直都没有拍照片,“梅姨”每次在他家住一阵就走了,说是去做生意过一阵又回来,而且从来不让人看她的身份证,后以“回家拿户口本结婚”为由彻底消失。在这里,警方也没有得到任何关于“梅姨”的直接证据或信息。
2020年3月,面对众多媒体的询问,时任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副局长李光日介绍,三年来接到国内多地群众举报的“梅姨”线索,经核查后均被排除。“目前还没有证据直接证明‘梅姨’是存在的。”李光日说。

2020年3月,广州增城警方向媒体介绍相关案情。 图据澎湃新闻
2017年开始,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公布“梅姨”的模拟画像。2019年3月,广州警方请画像专家、退休警官林宇辉绘制新版“梅姨”模拟画像。
“梅姨”落网后,羊城晚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多年过去,“梅姨”谢某某的真实样貌变化很大,与此前公布的模拟画像相似度不到30%。

关于“梅姨”的前后两个模拟画像。 图据潇湘晨报
“只卖不拐”承担什么刑责?
律师:有可能判处死刑
目前信息显示,“梅姨”在一系列的案件中仅参与了贩卖,是孩子被转手的“中间人”,这样的行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刑责?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伟律师分析称,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哪怕只实施了接送、中转、介绍贩卖的行为,只要参与了拐卖链条的任何一环,就构成拐卖儿童罪,属于共同犯罪,在罪名认定上与直接实施拐骗的行为人同等入罪,均需承担对应的刑事责任。从目前通报的案情来看,“梅姨”参与了9名儿童的拐卖行为,完全符合加重处罚情节,对应的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徐伟认为,此前该案主犯张维平已被执行死刑,而“梅姨”作为该系列案件中不可或缺的核心中转、贩卖环节,若最终查实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仍可能被判处死刑。“具体要看警方进一步的调查取证结果。”
关于很多人关注的“案件过去20多年,会不会过了追诉时效”的问题,徐伟解释,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公安机关在2016年就已立案侦查“梅姨”案,因此无论潜逃多久,司法机关都有权依法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被拐家庭现状如何?
有人还在与父母适应有人已结婚
据公开报道,“梅姨案”涉及的9名被拐儿童陆续被找回。
被拐儿童杨佳鑫的母亲夏女士称,孩子被拐两年多后,丈夫就跳火车自杀。夏女士称,母子俩在警方安排下见了一面,儿子决定还是和养父母生活,杨佳鑫甚至将母亲微信拉黑。后据媒体报道,母子俩在寻亲家长的帮助下,重新建立了联系。
2024年被寻回的欧阳佳豪在与父亲欧阳国旗相认后,也并未选择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得知“梅姨”落网,欧阳国旗激动地表示:“法网恢恢,‘梅姨’终于还是落网了。”他说,过去两年,他与孩子正慢慢适应彼此。“他有点内向,今年已经24岁了。”
“梅姨”案被拐儿童李成青的母亲欧阳艳娟说,目前她在广东上班,得知消息感到心情复杂,既惊讶又高兴,同时也感到委屈。“小孩子也找到了,人贩子也找到了,但是这么多年——我们所受的苦,不知道向谁说。”李成青的父亲李树全则表示,儿子认亲以后户口问题还没有解决,仍然在河源紫金的收养家庭处,希望可以早点解决。
被拐儿童邓云峰的母亲邓叔环表示,得知“梅姨”落网她和家人都非常激动。邓叔环称,现在儿子已经大专毕业工作了,“我们相处得挺融洽。”她表示,“梅姨”落网的消息后还没有通知孩子,“不想揭开他之前16年的伤疤。”
另一名被拐儿童钟彬的爸爸钟丁酉告诉记者:“我就有一个诉求,她究竟拐卖了多少孩子,她一五一十交代出来,让那些孩子全部回家。”钟彬表示,“梅姨”是他心里的阴影。“这个人改变了我们很多人的家庭,之前我以为‘梅姨’已经不存在了。想起这些年的辛酸,审判她的时候我一定会到场。”

今年2月,申聪在社交媒体上分享自己的婚纱照。 社交平台截图
案件受害人申聪2005年1月被抢走,2020年3月被警方找回,一家人在时间流逝中慢慢修复了关系。2026年2月,申聪的父亲申军良宣布申聪结婚的喜事,申聪在社交媒体上分享了自己的婚纱照并写道:我申聪居然能幸福成这个样子。
(上游新闻)
责任编辑:赵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