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滨州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度维权典型案例⑩:超市漠视进货查验

滨州民生 |  2026-03-23 08: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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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十:超市漠视进货查验,

  售“汾酒”侵权遭惩罚

  【案情简介】

  2025年9月2日,有消费者反映在某店铺购买到假酒。9月3日,滨城区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后对该店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其酒水货架上摆放着13瓶汾酒玻汾。执法人员通过“汾酒”防伪程序扫描酒身的防伪二维码,并查验酒身的防伪码,结果均显示这些并非汾酒产品。随后,执法人员对现场的13瓶汾酒玻汾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调查发现,当事人的进货渠道缺乏规范性,未切实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其库存白酒均无法凭借防伪标识来验证真伪。执法人员随即与生产厂家的市场稽查人员取得联系,经核验后确认该批白酒均存在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情况。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当事人涉嫌销售侵权白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

  【案例点评】

  本案是市场监管部门严查食品进货查验、严厉打击商标侵权的典型案例。商家作为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把好进货关、质量关。本案中,商家漠视法定责任、进货渠道不规范,既侵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市场监管部门快速响应举报、精准核查取证、依法从严处罚,有力震慑了销售侵权假冒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守护了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责任编辑:刘凡

责任编辑: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