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因违法分包被罚76.45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3-23 10:34:12

日前,信用中国公示了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泉洛政建法文决﹝2025﹞22-1号显示,中建海峡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洛江区万虹路﹝国道324-河市中学﹞道路改建提升工程﹝第二标段K3+350~K8+400﹞涉嫌违法转包、分包行为,经调查核实,结合当事人提供的分包合同以及人民法院查明的事实,足以证明当事人将承建的洛江区万虹路﹝国道324-河市中学﹞道路改建提升工程﹝第二标段K3+350~K8+400﹞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并结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G301.62.1项轻微裁量基准的规定,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处罚款76.45万元。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是全球最大的投资建设综合企业集团——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建集团”)在海峡区域设立的首家区域总部实体运营公司(区域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5亿元。公司1952年创建于上海,1966年整编为基建工程兵二十一支队二〇三团,1983年“兵改工”入驻福建成为中建七局三公司,2012年由中建集团整合系统内部优势资源,正式更名组建为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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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新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