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齐河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河城建集团”)被齐河县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标的6.51万元,立案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据了解,齐河城建集团已多次成为被执行人。该公司仅今年以来就被齐河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4次。自2025年4月份以来,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其已被法院立案执行达13次之多。企查查显示,齐河城建集团现存13条被执行人记录,被执行总金额5337.04 万元。该公司历史被执行人记录多达29条,被执行总金额为4.32亿元。目前,齐河城建集团已被法院限制高消费。2025年7月份,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出具的限制消费令显示,因保理合同纠纷案件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齐河城建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张国华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此外,齐河城建集团还面临严重的票据逾期问题。据上海票据交易所网站显示,该公司已发生票据持续逾期,持续逾期是指承兑人6个月内发生3次以上承兑人逾期。根据相关规定,商业汇票承兑人最近2年发生持续逾期的,上海票据交易所将暂停为其提供商业汇票承兑服务,暂停为其承兑的票据提供贴现、质押和保证服务,这意味着齐河城建集团未来的融资渠道将进一步受到限制。据上海票据交易所披露,截至2月28日,齐河城建集团的票据承兑余额为3.09亿元,累计承兑发生额为0元;票据逾期余额为2.64亿元,累计逾期发生额高达3.44亿元。公开资料显示,齐河城建集团前身为齐河精华房地产测绘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注册资本50亿元,股东为齐河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持股比例100%。该公司是齐河县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经营主体,承担齐河县大量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企查查显示,齐河城建集团持有的三家银行股权目前已被司法冻结。2025年12月份,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齐河城建集团持有的德州银行4288.4万股权冻结。同时,该院还将齐河城建集团持有的齐河农村商业银行1000万股权、武城农村商业银行600万股权冻结。(山东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