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舆 | 活鱼被人为麻醉,“没被投诉”不代表“没有问题”

捞舆 |  2026-03-23 17:10:42 原创

刘帅来源: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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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没被投诉,是因为一直以来消费者在“水产加药”方面存在信息不对称、认知盲区等问题。越是没被投诉的问题,隐患往往越大,往往更值得重视!

你吃过的鱼可能是被麻醉过的!

3月22日,央视曝光重庆、宿州、临沂等地的多个水产市场,使用丁香酚、工业酒精、甲盐等麻醉剂让活鱼“休眠”。

让活鱼“休眠”,能有效降低活鱼损耗、维持卖相,商贩此举为的是迷惑消费者,卖更多鱼、把鱼卖上高价。

然而,这些麻醉剂却潜藏着不容忽视的健康风险。目前,丁香酚、甲盐等物质在水产运输领域的监管仍处于空白地带,但医学认为,长期大量摄入丁香酚,会损伤肝肾;甲盐具有潜在的视网膜毒性或致突变性。更值得警惕的是,工业酒精里含有剧毒甲醇,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用于食品加工环节。

可以说,这些商家为一己私利,罔顾食品安全,损害了消费者切身利益。

同时也看到,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那就是,消费者利益明明受损,现实中却很少有人主动投诉。

“没被投诉”不代表“没有问题”。没被投诉,是因为一直以来消费者在“水产加药”方面存在信息不对称、认知盲区等问题。

一是消费者凭肉眼无法有效甄别是否加过麻醉剂;二是“隔行如隔山”,即便知道加了麻醉剂,也很难知晓加的啥麻醉剂,有啥危害;三是吃了加麻醉剂的鱼,消费者身体往往不会立刻显现激烈反应。诸多因素的叠加,导致了鲜有投诉。

由此可见,越是没被投诉的问题,隐患往往越大,往往更值得重视!单纯依靠消费者自发投诉,来发现遏制此类隐患,无异于缘木求鱼。但防止人为麻醉鱼损害消费者权益,刻不容缓。而这,需要多方主动出击、共同努力。

一方面,对于丁香酚、甲盐,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标准,明确它们能否在水产运输中使用。倘若可以使用,还要明确规定使用剂量。

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要构建源头生产、流通运输、市场销售、终端消费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坚持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让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水产市场管理方不能只收摊位费,不管摊位事,而是要严格管理,发现商户有私自配药、向水中倾倒不明液体的行为,应该立即制止并上报监管部门。商业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自觉维护食品安全,不能默许“晕鱼王”“鱼安宝”等“三无”产品肆意售卖。

食品安全无小事。“活鱼被人为麻醉”给我们的启示是,面对花样翻新的科技狠活,监管就要前移,政府、市场、社会都要靠前一步、协同发力,如此,方能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大众新闻记者 刘帅)

责任编辑:熊苗 赵晓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