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培训合同现身,青岛三峰驾校喊学员去“面谈”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郑成海 朱佳鑫 陈邵华 2026-03-23 19:05:32原创
3月18日,半岛全媒体独家报道了市民吉先生反映在青岛三峰驾校扫码交费学车时遭遇“不认账”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记者采访了解到,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介入调查后,三峰驾校提交了双方签订的培训合同。目前,执法人员已将该合同转给吉先生。3月23日,面对这份合同,三峰驾校工作人员要求吉先生过去“面谈一下”。
进展:
交通运输部门转来培训合同
记者看到,该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0月18日,与吉先生扫码交费的时间一致。合同第二条约定,甲方的培训收费应当按价格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由甲方财务部门负责收取并向乙方出具正规收据、发票。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培训费3800元。
该合同第六条约定,甲方应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培训考试时间,在乙方符合考试条件时及时为乙方进行培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内容和学时进行培训、考核,正确使用"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服务平台",督导教练员正确使用车载计时设备进行教学,保证培训质量。该合同补充条款还约定了“科目一考试后,三年内未考科目四,再学需要重新交费”等内容。

吉先生收到了交通运输部门转来的合同。
关于违约责任,该合同明确约定,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能合理安排乙方培训考试时间等,造成乙方未能在规定考试期限内完成考试的,应当全额退还培训费用及剩余的其他代收费,违约金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内自行约定。另外,合同中还标注有“此合同三年有效”字样。
吉先生回忆,自己交费那天是星期天,驾校工作人员称无法盖章,所以没有拿到合同,但他当时在合同上签字了。“没想到,直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介入调查,驾校才找出培训合同。”吉先生称,“交费及合同签订后,我其实一直在跟驾校沟通,包括要求转校区、考科目一等,可他们连我的学员身份都不承认,怎么可能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吉先生认为,正是驾校一再推诿,导致合同过期,责任完全在驾校一方。
回应:
班主任让学员带着合同去“面谈”
3月23日上午,针对学车退费问题,吉先生再次致电三峰驾校负责人杨某进行沟通。“你老给我打什么电话?我不了解你的情况!”杨某在电话中说,接着就挂断了电话。随后,吉先生又拨通了三峰驾校招生电话,但他刚说出自己的名字,对方就挂断了电话。当天上午,吉先生多次拨打青岛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驾培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此前,在法院和律师的帮助下,吉先生通过支付宝公司查到了收款人的具体信息。回执单显示,收款人为一位名叫王××的七旬老人,账户注册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吉先生发现,该账户绑定手机号码的使用者为三峰驾校工作人员。

截图显示,三峰驾校工作人员让吉先生前往驾校“面谈”。
企查查显示,青岛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青岛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两名股东中,均有一人与王××同名。其中,三峰驾校负责人杨某担任青岛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登记电话与青岛三峰驾校招生电话一致。
3月23日上午,吉先生与三峰驾校一位班主任进行沟通,并将上述合同发给了对方。“同学,你找到合同太好了,那你有时间来驾校找我一下吧。”该工作人员称,需要吉先生带着合同去驾校“面谈一下”。
此前,青岛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驾培处工作人员曾向记者明确表示,他们将对此事进行协调处理。然而,3月23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该部门电话,发现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说法:
学员有权要求驾校全额退款
“学员签订了合同且交了费,驾校既不承认也不履行合同,这种行为其实是存在严重过错的。”针对这个驾培纠纷中暴露的法律问题,文康律师事务所房晓杰律师表示,驾校作为合同持有方和服务提供主体,在与学员建立事实服务关系后,不仅负有妥善保管合同的义务,更应主动履行培训职责。
她指出,驾校作为合同持有方,相对于学员个人来讲,其实是属于一个优势的地位。在持有方没有合理保存合同原件的情况下,以学员个人无法提供合同为由来拒绝提供培训服务,这种情况构成违约,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在学员进行投诉,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之后,驾校反而又提供出了这个合同,恰恰可以证明驾校持有合同且存在不作为等过错。

房律师认为,作为驾校服务一方,即使没有合同,其实也可以通过缴费记录等其他支付凭证、记录来核实学员是否与驾校签订了事实上的服务合同。但驾校并没有仔细核查,导致学员的培训合同超期,若以此为由,认为培训合同超过期限,驾校是存在严重过错的,因此,该理由是不成立的。并且在这个合同里面还约定了驾校相关义务,包括及时提供服务等。”
她说,在学员和驾校的这个服务法律关系当中,之所以在3年之内都没有去提供服务,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就是因为驾校的不作为导致培训延期。所以,驾校对此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该承违约责任。她认为,吉先生有权要求驾校解除合同并退款,若因驾校拖延造成额外损失,还可主张相应赔偿。
此前报道:
聚焦“3·15”|扫码交了3800元学车费,三峰驾校不认账?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已找到培训合同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郑成海 朱佳鑫 陈邵华)
责任编辑:武传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