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医疗文书管理规定 淄博仁安精神病医院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3-23 14:37:02原创

近日,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公示,淄博仁安精神病医院因违反医疗文书相关管理规定,受到警告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公示信息,此次处罚决定由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3月9日发出。处罚依据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涉事医院在医疗文书管理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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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文书是医疗服务过程的重要记录,规范管理对于保障医疗质量、维护患者权益、预防医疗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据公开资料显示,淄博仁安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1月21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淄博经济开发区南定镇张南路96号院内3号楼101室,法定代表人为陈海军。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责任编辑: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