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小课堂丨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情形下应当订立!

大众新闻 姜斌   2026-03-24 20:29:38原创

3月23日,济南市人社局发布“人社小课堂”贴士: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类。其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这些情形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注意: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约定一年试用期吗?

不可以!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经济补偿标准,在制度设计上没有差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小贴士

经济补偿按到手工资算吗?奖金包含在内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大众新闻记者 姜斌)

责任编辑:姜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