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倒建筑垃圾煞风景,到底谁干的?执法部门进行调查,已先行开展垃圾清理工作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王洪智  王晓雯   2026-03-24 22:11:35原创

近日,有市民反映胶州市浏阳河路北侧空地被倾倒建筑垃圾,大煞风景。记者从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获悉,因周边道路尚未交付、监控覆盖有限,经回溯近一个月录像暂未发现倾倒车辆,目前此事仍在调查中,垃圾清理问题建议咨询属地政府。对此,记者将情况反映至上合示范区管委,工作人员介绍,虽然暂未找到倾倒者,当天傍晚已开始对垃圾进行先行清理。律师提醒,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最高可面临5万元罚款。

反映

乱倒建筑垃圾煞风景

“在胶州尚德大道和浏阳河路路口东侧,有一片空地,不知何时被人倒上了建筑垃圾。”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称,上周他驾驶车辆和朋友经过此处时,发现在路口东侧一家包装公司附近,倾倒了不少建筑垃圾,“有建筑材料、编织袋、破布,周边的环境被破坏了。”接到反映后,记者赶往现场附近,找到了这片扎眼的垃圾堆。

记者在现场看到,空地上堆积着大量建筑垃圾,有石块、泥块、碎木板等,现场十分脏乱。周边是企业厂房和空地,距离居民区较远,几名工人正在路边休息。“垃圾存放有一段时间了,具体什么时候倒的,我们也说不清楚。”一名工人告诉记者,这个地方相对来说比较偏僻,“有可能是有人偷倒的。”

“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非常可恶,从现场来看,来倒垃圾的次数绝对不少了,如果不杜绝,有很多危害,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严查。”现场一市民说。

说法

暂未找到倾倒者,已先行开展垃圾清理

对此,3月19日,记者咨询了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之前收到过这个投诉,我们看了,现场确实有。因为浏阳河路和南北向的道路,都是没有交付的,路上的监控不好使。3月10日左右,我们查了周边的监控,从2月15日一直查,都没有发现倾倒垃圾的车辆。”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周边的监控最多的能保存一个月,初步判断,偷倒建筑垃圾一事不是发生在最近一个月内。

该负责人表示,据其了解,该投诉出现的时间不是很长,目前还在调查中,也已经将情况反映至上合示范区管委。该负责人介绍,执法中队的职责是看能不能找到人员进行处罚,然后责令改正。建筑垃圾的主管部门是住建部门,如果找不到垃圾倾倒人,日后整改这块工作是由属地政府负责。

3月24日下午,记者也将情况反映至上合示范区管委,工作人员表示将落实处理。随后,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行政执法部门前期已介入并立案,此前调取监控排查,未发现运输车辆进出,本周对接后,于24日安排对现场垃圾进行先行清理,预计将于当天晚上清理完毕。

延伸

不能随意倾倒,违者面临罚款

据了解,无论是城区还是乡镇,不同程度出现建筑垃圾消化难的问题。偷倒乱倒各类垃圾的现象并非个例。此前,本报就曾报道过多次。近年来,为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岛城相关部门也加强治理、严格执法。

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介绍,依据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偷倒垃圾不但影响市容环境更易造成土壤污染,无论是生活垃圾还是建筑垃圾、工业垃圾都不能随意倾倒,都应该送到指定的地方进行处理。

根据《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一)将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废弃物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3000元以下罚款;(二)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废弃物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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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王晓雯)

责任编辑:黄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