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留言板·周报|拖欠工资、定金不退、买到变质榴莲……这些问题有回复了
大众新闻 赵小菊 2026-03-25 18:31:27原创
您有难题,党报帮办。3月16日——3月22日,网友在大众新闻“领导留言板”的以下留言有回复了。
1、延期交房谁来保障项目建设进度?
网友留言: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壹品兰厅北区现在已经延期交房,请问预计的交房时间是什么时候?有哪些措施来保障交房时间?咱们市政府的相关部门是否已经介入?政府通过哪些措施来对开发商进行监管?
回复:乐陵已成立了由市住建局、市房产管理中心等部门为成员的保交房工作专班,全力协调各方资源保障项目建设进度。目前,施工企业制定了具体施工计划,工作专班定期调度施工进展和计划完成情况,确保按时交付。3月15日,已推进10栋楼施工建设,3月17日由开发企业主要负责人与业主见面沟通交房相关事宜,保交房工作专班全程监督推进。

2、被拖欠工资该找谁解决?
网友留言:茌平鸿博铝塑拖欠血汗钱,当地人社局推诿扯皮不给解决。
回复:帮办记者从当事人处了解到,其父亲通过劳务介绍来到茌平鸿博铝塑制品有限公司务工。
中介人员表示,中介仅承担送工职责,不参与企业工资发放与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欠薪纠纷应由劳动者向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主张权利。
茌平区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未能从当事人处获取有关茌平鸿博铝塑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欠薪行为的直接证据(完整考勤、劳动合同等),人社局不能强制追讨,建议当事人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解决纠纷。

3、老村委出具的证明现任村委不认可?
网友留言:这是一处宅田合一的土坯老房子,在1989年村庄整体规划排房,老村委出具证明:由于老房子前后不够排,需要整体后移五米,需要建房时村里必须放线施工,后来当事人在外务工这五米被他人用空心砖圈占,现任村委不认可此证明。
在2019年村里擅自占用宅基院子通巷道,路面抬高导致雨水倒灌把房子泡塌,并且无任何安置和补偿,2024年7月向乡镇建设办递交的翻建手续,在2025年初被村里私自把材料取回,反映人多年多次反映一直未得到解决。
临沂市罗庄区册山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回复:该事项已于去年由街道信访部门受理并出具正式答复意见书;3月10日,街道又组织9个工作组对顾沙沟近300户开展实地走访,重点核实其反映问题,周边群众普遍不认同其说法。经多轮核查,该诉求被认为不合理。

4、工亡时父母不符合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条件,后续还能申领吗?
网友留言:乳山市南黄镇卫生院沙永磊大夫工亡时父母不到55周岁和60周岁,不能按月领取赔偿金,现在都到岁数了,能不能按月领取?
乳山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相关工作人员回复:如果当事人被认定为工亡职工,且当时父母超过退休年龄,两人都没有退休金,可以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但当事人的父母当时没到退休年龄,按照政策规定无法领取。

5、支付意向金后选择不购车,商家拒绝退款合理吗?
网友留言:在青岛重庆路特斯拉专卖店微信转账1000元意向金给销售人员,两天后决定不购车但商家以"已转定金"为由拒绝且未签署任何协议。
特斯拉(青岛重庆路南中心店)相关负责人回复:经查询,该客户是2025年九月份下的订单,订单有效期为30天,截至10月18日到期。在此期间,我们有销售人员联系过该客户,但该客户一直没回复。此外,订单都是通过官网或者官方二维码支付,不允许也不接受个人私自转账。至于退款,我们在整体订购流程上都充分体现了订单是不可退款、不可转换的,收取客户1000元定金不能退这一点也体现在了官网上面,包括在他下定的官网付款界面,他所收到的订购截图和他的订购合同上。

6、买到变质榴莲商超不予赔偿?
网友留言:2026年1月16日,张女士在济南银座(马鞍山店)购买了一个榴莲,花费180.99元。回家后发现榴莲存在腐败变质问题,找到银座,银座方面表示榴莲没有问题。1月17日,张女士拨打12345热线投诉,市中区四里村市场监管所回复称“榴莲不属于食品,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回复:2026 年1月18日,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收到12345工单,反映银座马鞍山店所售榴莲涉嫌存在变质问题。接此工单后,1月19日,工作人员到银座马鞍山店进行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月16日,张女士到该店购买了1个榴莲,现场未要求切开取肉,1月17日下午,张女士前往该店服务台,称食用两房榴莲肉后,发现剩余两房果肉发黑,认为榴莲存在质量问题,遂要求退款并赔偿。银座马鞍山店表示,榴莲属于农副产品,在未打开外壳的情况下,无法判断内部果肉状况,针对张女士所反映的情况,该店认为是果肉因放置出现轻微脱水所致,并非变质,愿意为其补偿两房榴莲肉,但张女士未接受此方案,坚持要求退款并给予500元赔偿。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实,银座马鞍山店在购进榴莲时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现场在售的榴莲及榴莲肉均未发现变质情况,针对张女士要求赔偿的诉求,经工作人员调解,银座马鞍山店同意退还其购买榴莲的全部费用180元,然而张女士仍不认可该方案,坚持要求赔偿,银座马鞍山店明确表示无法满足其诉求。
鉴于双方无法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决定终止调解并告知张女士,并建议她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该问题。

7、企业降薪变相逼员工辞职?
网友留言:我们是滨州市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员工,企业从2024开始到现在连续降工资,工地普通员工工资2000-3000左右,已无法生存,逼员工辞职,无任何补偿,我们的诉求是裁员可以,但必须按法律程序走。
山东省滨州市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回复:现阶段,因全国全省各种因素的影响,监理合同额降低、利润率骤减。公路工程监理行业作为以人工成本为主的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人工成本占公司全部生产成本的百分之七十以上,且相对固定,加之项目履约越来越严格,致使成本节约的幅度不同于施工类建筑业,极度有限。
依据公路监理行业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按照国企三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打破 “铁交椅、铁饭碗、铁工资”,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2024年10月,我公司制定了岗位聘用管理办法,并对分配制度进行改革,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激励约束、考核兑现”,“总额控制、动态调整”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管理体系,合理确定岗位级差,薪酬水平随岗位变化而相应变化。2024年10月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全票通过新修订薪酬管理办法。目前,我公司最低岗位为监理员岗,正常满勤应发工资为4200元/月/人,扣除五险两金后实发工资为3500元/月/人。
为适应市场大环境,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调动员工积极性,彻底打破员工大锅饭现象。2026年,公司决定持续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分配机制,完善绩效考核,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整薪酬体系,尚未形成最终方案。公司不存在逼迫员工离职,无员工被裁员情况。

8、中小学能否统一到校时间?
网友留言:建议全省统一到校时间,让孩子多睡会。他们太累了!
回复:帮办记者已联系当事人,当事人建议中小学除规定上课时间外,再规定一下到校时间,避免学校之间恶性竞争谁比谁更早,压缩学生睡眠时间。就此问题,帮办记者将予以进一步调查了解。

9、瑜伽馆“跑路”,会员预付费谁来管?
网友留言:济南拉亚瑜伽在9月到11月经营不善前提下大量举办活动售卖预付款课程,各分店在2025年12月初,陆续无通知下集体关店停课,并将设备半夜拉走,没有后续的课程安排,也没有人联系退费事宜,法人携款失联。
济南市体育局工作人员回复:目前正配合区县的体育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公安部门已经介入,正在追查瑜伽馆主要负责人。

10、举报后相关部门不处理问题?
网友留言:本人于2025年7月向中央第九巡视组实名举报,李**伪造榴枣归乡材料,骗取滕州市事业编制,滕州市教育局为何不正确履职,开除李**?
滕州市教体局回复:此事已经信访部门、中央巡视组反映问题9件(次)。根据枣庄“榴枣归乡”工作流程,枣庄人社局对李某某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了初审,没有发现问题。滕州教体局根据职责分工,对拟引进人才进行了全面深入考察,通过专业测试、实地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对李某某业务能力、是否依法合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进行了考察,没有发现李某某存在涉嫌伪造材料的情况。

11、大众浴池被拆后未得到补偿?
网友留言:我是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居民,2018年6月25日,在未签订补偿协议、未依法补偿、未履行法定程序、没有法院强制执行裁定的情况下,我合法经营的两处大众浴池被当地相关部门违法强制拆除。强拆前无人通知、无人对接、未给搬迁时间,浴池内锅炉、设备、装修、家具、经营物品全部被埋压损毁,至今一件未归还、一分未赔偿。
潍坊市奎文区北海路街道回复:经调查,该网民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其经营的两家大众浴池房屋均无土地使用证,不属于宅基地用房,根据《南胡住西经济专业合作社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方案》,均不符合拆迁安置方案规定的补偿安置条件。
下一步,街道将督促胡西合作社进一步加强与网民的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如网民还有未明事项,可到胡西合作社详细咨询。

12、交通事故赔偿款应该给谁?
网友留言:我丈夫范庆军于2013年5月6日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颅脑损伤,经烟台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四级伤残,栖霞市人民法院(2014)栖民一初字第93号民事判决宣告范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014年3月3日栖霞市杨树泊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指定范喜兰(范庆军的妹妹)为范庆军的监护人。范庆军出事前后,我们夫妻关系一直很好,而范喜兰为得到范庆军的交通事故赔偿款,不择手段将我们夫妻分离,并将范庆军家财偷分,将范庆军四处藏匿。二0一五年六月廿九日,栖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范庆军的监护人为范喜兰,因此范喜兰将范庆军的事故赔偿款占为己有。后来,我一直在上诉,2017年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重新判决:将范庆军的监护人变更为王风英。至今范庆军(2019年病故)、王风英夫妇及女儿(现在大学读书)也没有得到范庆军的事故赔偿款。
栖霞市人民法院回复:我院第一时间联系了该案承办法官核实相关情况。经核实,王凤英反映的相关问题不属实。
范庆军诉战某某、栖霞市某公司、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我院立案后,为审查诉讼主体情况,承办法官到范庆军村中找到村委干部调查情况。获知:2013年范庆军发生交通事故,因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无自理能力,王凤英照顾了范庆军几日后便离家出走,因范庆军无人照顾,由范庆军的妹妹范喜兰一家实际护理范庆军治疗及照顾其日常生活,村委指定范喜兰为范庆军的监护人。范喜兰作为范庆军的法定代理人提起诉讼。
王凤英在投诉中反映的情况与调查情况不符,王凤英是自行离家,不履行对范庆军的照顾责任。从事故发生后范庆军一直由范喜兰一家照顾,后来范喜兰将范庆军送到养老院照料,费用由其支付,养老院看管期间因工作疏忽,范庆军从养老院中出走,被公安人员发现后,经查询户籍情况,联系王凤英将范庆军领走。随后王凤英提出变更监护权诉讼,我院鉴于当时王凤英已接管范庆军的实际情况,变更范庆军由王凤英监护。王凤英在诉讼中仅提出变更监护人的诉请,未提及对范庆军赔偿款分配事宜。
另,从范喜兰方代理律师处得知,王凤英照顾范庆军一段时间后,便不再继续履行监护义务,范庆军仍由其兄弟姐妹照顾,直至去世。
(大众新闻记者 赵小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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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小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