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5名货车司机被罚
烟台交警、芝罘区大队 2026-03-25 14:02:31
春季是万物复苏的季节
也是交通运输日渐繁忙的时期
随着各类工程项目的全面开工
部分货车驾驶人为了追求经济效益
不惜铤而走险,悄悄上路
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
1、驾驶人:王某某
违法时间:3月16日22时35分
违法行为:车货总重74.6吨,超载100%以上。
处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并责令消除违法行为。
2、驾驶人:孙某某
违法时间:3月18日21时50分
违法行为:车货总重为88吨,超载100%以上。
处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并责令消除违法行为。
3、驾驶人:孟某某
违法时间:3月18日21时51分
违法行为:车货总重为82.7吨,超载100%以上。
处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并责令其消除违法行为。
4、驾驶人:于某某
违法时间:3月19日14时36分
违法行为:车货总重66.3吨,超载100%以上。
处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并责令其消除违法行为。
5、驾驶人:吕某某
违法时间:3月19日5时许
违法行为:车货总重63.25吨,超载100%以上。
处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并责令其消除违法行为。
在此
提醒广大货车驾驶人及货运企业
安全才是最大的效益
请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自觉抵制超载超限
莫让“载货”变成“载祸”
责任编辑:王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