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5名货车司机被罚

烟台交警、芝罘区大队    2026-03-25 14:02:31

春季是万物复苏的季节

也是交通运输日渐繁忙的时期

随着各类工程项目的全面开工

部分货车驾驶人为了追求经济效益

不惜铤而走险,悄悄上路

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 

1、驾驶人:王某某

违法时间:3月16日22时35分

违法行为:车货总重74.6吨,超载100%以上。

处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并责令消除违法行为。

2、驾驶人:孙某某

违法时间:3月18日21时50分

违法行为:车货总重为88吨,超载100%以上。

处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并责令消除违法行为。

3、驾驶人:孟某某

违法时间:3月18日21时51分

违法行为:车货总重为82.7吨,超载100%以上。

处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并责令其消除违法行为。

4、驾驶人:于某某

违法时间:3月19日14时36分

违法行为:车货总重66.3吨,超载100%以上。

处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并责令其消除违法行为。

5、驾驶人:吕某某

违法时间:3月19日5时许

违法行为:车货总重63.25吨,超载100%以上。

处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并责令其消除违法行为。

在此

提醒广大货车驾驶人及货运企业

安全才是最大的效益

请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自觉抵制超载超限

莫让“载货”变成“载祸” 

责任编辑: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