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进一步规范有奖发票活动秩序,重点查处三类违规情形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3-25 12:55:51

3月24日,烟台市商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有奖发票活动秩序的公告》。公告对烟台市有奖发票抽奖活动规则作了进一步规范,公告还提到,在有奖发票活动开展过程中,相关部门将协同对三类违规情形进行重点监控和查处。

据了解,近期,在有奖发票试点活动开展过程中,个别消费者与商户为提高中奖概率,存在开奖后违规红字冲销发票、反复作废发票等行为,违反活动规则,扰乱公平参与秩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在有奖发票活动开展过程中,相关部门将协同对以下几类违规情形进行重点监控和查处。一是违规虚开发票,即为参与有奖发票活动,开具未实际发生消费或与实际消费情形不符的发票;二是不合理分拆或合并开具发票,即为获取更多中奖机会,对消费金额进行不合理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分拆或合并进行开票;三是违规红冲发票,即在未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下开具红字发票,或者对同一笔消费,通过更改购买方信息反复进行红冲后再开具发票。

为维护活动公平公正,保障市民合法权益,维护活动健康运行与良好消费环境,根据上级关于有奖发票试点活动要求,现将烟台市有奖发票抽奖活动规则进一步规范:

在单个活动周期内,每位消费者每日上传发票数量不限,但每位消费者在同一经营主体开具的发票每日只有一张可以参与抽奖。

如发生以下几类情形,商家可拒绝开具发票:1.为了参与活动,个人要求商家开具未实际发生消费情形或与实际消费情形不符的发票;2.为了参与活动,个人要求商家不合理拆分、合并开具发票;3.为了参与活动,个人要求商家在未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时开具红字发票;4.为了参与活动,个人要求商家对同一笔消费,通过更改购买方信息反复红冲后再开具。

以上活动规则自发布之时起执行。

责任编辑:武春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