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广告乱象 以信息透明守护消费公平
涉法维权 | 2026-03-25 16:51:58
广告是市场沟通的重要载体,关乎消费体验与市场诚信,更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的关键。当前,“大字吸睛、小字免责”乱象仍存,经营者刻意通过字体、位置设计,放大优惠、隐匿限制,造成信息不对等,误导消费、引发纠纷,扰乱市场秩序。2026年3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对相关广告乱象开展为期半年的清理整治工作,核心是以信息透明回归消费本质,契合维护消费者权益、推动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视角出发,山东省消协提出相关观点。
一、形式之弊,是消费信息传递的本末倒置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看似是广告制作的细节问题,实则是对消费信息传递原则的违背,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漠视。此类广告将吸引关注的优惠、福利等内容以醒目字体、显眼位置突出呈现,却把影响消费决策的适用范围、限制条件、免责条款等关键信息,以极小字体、隐蔽位置标注,甚至使用晦涩表述降低识别度,利用消费者的视觉疏忽和信息差形成误导。这种“重噱头、轻告知”的宣传方式,让广告失去了真实、准确、完整传递信息的核心价值,导致消费者所见与所得偏差大,形成“宣传承诺”与“实际体验”的落差,成为消费投诉的重要诱因,破坏了广告作为市场信息桥梁的正常功能,更是消解了消费信心,影响消费意愿。
二、整治之要,是消费者核心权益的精准守护
整治“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广告乱象,核心是让消费信息回归透明化、规范化,推动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落到实处。其一,信息披露应全面清晰,广告中涉及商品服务价格、优惠活动、履约承诺、限制条件等所有影响消费决策的关键内容,均应采用同等醒目、易于识别的方式呈现,不得以字体大小、位置、颜色等方式刻意突出不实或误导性信息,或弱化、隐藏重要提示内容;其二,宣传表达应真实准确,摒弃“文字游戏”式的模糊表述,让消费者能够清晰、直观了解商品服务的真实情况,保障消费选择的自主性;其三,权益保障应权责对等,广告中的承诺内容应成为经营者的履约依据,不得通过隐蔽条款随意规避责任、减轻自身义务,确保消费者在权益受损时能够依法追责,打破“所见非所得、维权无抓手”的困境。
三、治理之策,是市场诚信建设与消费环境优化的协同推进
整治“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广告乱象,不是单一主体的责任,而是推动市场诚信建设、优化消费环境的系统工程,需要经营者、行业组织、消费者及社会各界协同发力,凝聚共治合力。我们呼吁:一是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引导各类经营主体树立“诚信广告”的经营理念,将信息透明作为广告的基本准则,摒弃“重流量、轻诚信”的短期思维,以真实规范的宣传赢得消费者信任,让广告回归服务消费、传递价值的本源;二是强化行业自律约束,各行业协会应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结合行业特点完善广告宣传自律规范,明确行为边界、树立行业标杆,推动行业内部形成“拒绝误导宣传、坚守诚信底线”的共识,从源头规范广告宣传行为;三是凝聚社会共治合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对不规范广告行为进行监督,推动形成“企业自律、行业引导、消费者监督、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让不规范广告行为无处遁形。
消费公平是市场公平的重要体现,信息透明是消费公平的基础。“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广告乱象看似是宣传细节问题,实则关乎消费市场大环境。整治此类乱象,既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山东省消协将持续关注,配合开展消费教育引导,以信息透明为抓手、诚信建设为核心,筑牢消费维权防线,让消费更真实、选择更自主、环境更公平,将共治成果转化为消费者的切实获得感,为激发消费潜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
(通讯员 李倩 关继昌)
责任编辑:李思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