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民生综合保险和民生特助保险,符合条件者可叠加享受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闫丽君 2026-03-25 17:50:30原创
3月25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抓落实 开新局”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应急管理局专场。发布会上,烟台市应急管理局新闻宣传科科长、四级调研员于苗围绕民生综合保险和民生特助保险何种情况下可叠加享受等特殊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于苗表示,民生综合保险和民生特助保险是两个独立险种,两个险种执行各自规定互不影响,民生综合保险是基础保障,民生特助保险是精准加码,两项保险在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保障种类和范围、自然灾害和抢险救灾人员医疗费救助赔付保障范围、责任免除规定方面保持一致。如果百姓出现同时符合这两个保险的保障情形,可以叠加享受这两项保险的保障,承保机构在接到报案后,同步启动两项保险的查勘定损程序,同步理赔救助,比如自然灾害造成人员死亡的,民生综合保险每人救助15万元,民生特助保险再特助2万元;特定意外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民生综合保险每人救助4万元,民生特助保险再特助2万,双重保障,力度更大、兜底更牢。具体政策以烟台市灾害保险方案和签订的合同为准。
同时,于苗还指出,在制定特助保险时,烟台市应急管理局充分参照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现行政策,重点在保障对象、特助标准等方面给予了政策倾斜。如保障对象有需要扶养的60周岁(含)以上的合法配偶的,每人特助5万元;保障对象有需要抚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或者普通高校、职业学院、中专、技校、高中等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子女的,每人特助10万元;保障对象的配偶、子女、父母属于低收入人口或四级伤残(含)以上人员的或罹患重大疾病的,每人特助5万元。在基础保障之外,按政策增加特助,提高一次性救助标准,让受灾家庭在灾后基本生活、子女生活等方面得到更有力支持,真正实现“基本保障+专项特助”双重兜底。具体政策以烟台市灾害保险方案和签订的合同为准。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闫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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