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温情解矛盾 枫桥经验促和睦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3-25 20:49:32原创

家事纠纷起争执,一时冲动酿火情,原本剑拔弩张的家庭矛盾,在检察机关的耐心调解下,终化干戈为玉帛。钢城区发生一起因家庭琐事引发的故意毁坏财物案,经钢城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的不懈努力,实现了案件办理与矛盾化解的有机统一,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实践,让司法温度照亮家庭和睦之路。

近期,钢城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因家庭琐事与公公陈某某发生争吵后,故意毁坏家中财物并点燃衣柜被子引发火情的赵某某刑事拘留,依法提请钢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件移送审查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对案件细节进行全面梳理,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敏锐发现该案系家事矛盾引发的刑事案件,不同于普通的刑事犯罪,若简单作出逮捕决定,不仅会让原本紧张的家庭关系雪上加霜,更可能造成家庭成员间的长久隔阂,违背司法办案的初衷。检察官秉持“化解矛盾、修复关系、促进和谐”的办案理念,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放在首位,决定尝试通过调解方式解开这家人的心结。

调解工作的开展并非一帆风顺。起初,被害人陈某某因心中积怨颇深,态度极为强硬,明确表示拒绝调解、绝不谅解赵某某。面对这一情况,承办检察官并未轻言放弃,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开启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检察官多次通过电话与陈某某沟通,耐心倾听其诉求与不满,逐一梳理矛盾症结,从法理层面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让陈某某知晓案件的法律后果,也让其明白赵某某的行为虽触犯法律,但事出有因;从情理角度细数家庭亲情,谈及孩子的成长、家庭的完整对一家人的重要意义,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进行劝解。

这场推心置腹的沟通,从清晨持续到黄昏。检察官的真诚与坚持,慢慢融化了陈某某心中的坚冰,最终陈某某热泪盈眶,坦言不愿因一时的矛盾毁掉整个家庭。他表示,若赵某某能真诚悔过,愿意对其予以谅解,并当场出具了书面谅解书,一场剑拔弩张的家庭矛盾迎来了转机。

结合案件事实、赵某某的认罪态度以及被害人的谅解意愿,承办检察官经综合审查认为,赵某某的行为虽涉嫌犯罪,但该案系家事矛盾引发,且其已取得被害人的书面谅解,无逮捕必要,依法对赵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赵某某被释放后,在检察官的见证下,向公公陈某某诚恳道歉,承认自己的错误,陈某某也选择放下芥蒂,接受了道歉。原本破裂的家庭关系得以修复,一家人重归于好,案件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次案件的办理,是钢城区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将矛盾纠纷化解融入刑事办案全过程,对于因家事、邻里等民间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注重以柔性方式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让司法办案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下一步,钢城区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以更精准、更暖心的检察服务,守护群众安宁,促进社会和谐,让司法温情浸润千家万户。(通讯员 侯振兴)

责任编辑: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