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进校园 法治护航助成长 | 烟台开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仲海到区第七初级中学上法治教育课

地方法治 |  2026-03-26 16: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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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近日,烟台开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仲海走进区第七初级中学,为260名初二学生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未”你而来,法护成长

曹仲海以《学法律、有信仰、争做新时代好少年》为题,采用“案例分析+法条解析+犯罪警示”的授课模式,结合初中生的年龄特点,将检察机关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真实案例转化成生动有趣的动画视频,在深入浅出地的讲解中,加深同学们对法律的理解、守法意识的提升。

课程开始,曹仲海以发生在河北邯郸的“初中生恶性故意杀人案”为切入点,详细讲解了犯罪概念和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未成年人身份并非“免责金牌”,权利行使必有边界。

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

结合真实案例,曹仲海梳理了五大常见诱因,为同学们敲响警钟:随意旷课易脱离监管,沾染不良习气;以大欺小若不及时矫正,极易演变为抢劫等恶性犯罪;小偷小摸从顺手牵羊到入室盗窃、持刀抢劫,往往是从“小恶”逐步升级;交友不慎可能被坏人拖入犯罪泥沼;沉迷网络游戏则易迷失理智,诱发违法犯罪。

每一个案例都采用生动的动画形式向同学们展出,违法犯罪往往是从看似不起眼的不良行为开始积累的,教育引导同学们自觉增强法治意识,注重一言一行,努力做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健康向上的好少年。

寄语未来,与法同行

课程最后,曹仲海向同学们提出殷切期望,一要树立好“法为度尺”的观念,严格依法自律;二要提高自身道德修养,讲礼貌、重品行,讲道德,有担当;三要择“益友而交”,团结同学,尊敬老师;四要树立远大理想,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好少年。祝愿每一位同学都能以法为盾,珍惜青春,争做新时代好少年。

此次宣讲,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这堂法治课既深刻又实用,让自己明白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要将这一观念“深化于心,默化与行”,做“学法律,有信仰”的新时代好少年。

这次活动是烟台开发区检察院深化“检校合作,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烟台开发区检察院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选派院领导、优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围绕校方需求开展定制化普法宣讲,并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下一步,烟台开发区检察院将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法治力量护航青春成长,为平安校园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陈修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