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疾控科普:守护职业健康,绽放巾帼风采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3-25 08:50:13原创

大众网记者 刘慧慧 通讯员 胡志强 曾颖雪 烟台报道

三月春风暖,巾帼绽芳华。女性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女性特有的生理机能,某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女性健康尤其是生殖健康具有特殊影响,因而更需‌聚焦她们在职场中的特殊健康需求。在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广大市民了解职业健康相关知识,共同守护女性职业健康。

一、女职工不同时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女职工一般时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矿山井下作业;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2.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

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

3.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4.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

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女职工依法享有的权利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骚扰。

三、如何应对女职工职业危害带来的健康问题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自觉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在组织生产劳动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女性职工的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企业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性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依法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监测,切实保护女性职工的职业健康与生殖健康。

其次,女性职工自身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学习职业健康知识,了解所在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防护方法。工作中自觉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同时,要关注自身身心健康,定期参加体检,发现异常及时就医,真正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另外,社会和政府也应该加大对女性职工职业卫生健康的关注和支持。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强化监管执法,同时,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普及女性职业病防治知识。工会、妇联等组织也应发挥桥梁作用,为女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和健康支持,形成多方合力。

关爱女性职业健康,不止于节日这一天,更在日常的每一刻。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落实好各项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女性职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职业环境,真正实现女性职工职业卫生健康的改善和保障。

责任编辑:刘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