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这车库里的味儿,不对劲”

地方法治 |  2026-03-26 19: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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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车库里的味儿,不对劲!”

近日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史口派出所

精准排查、快速处置

依法查处一起

非法储存散装汽油的违法行为

行政拘留1人

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3月初

东营分局史口派出所

社区民警在某小区走访时

突然从附近车库闻到

一股刺鼻气味

经过对几个车库逐一排查

发现李某的车库气味最为浓烈

“咱车库里放了啥东西?

味道这么重?”

面对民警询问

李某显得异常慌张

极不情愿地打开了车库

车库门开启的瞬间

一股更强烈的汽油味扑面而来

只见9个塑料桶

杂乱地堆放在狭窄的车库里

更令民警后怕的是

车库内没有任何

消防设施或安全防护设施

见此情景

民警立即联系史口镇应急办

到场联合处置

通过对桶内液体规范取样化验

确定其中4个桶内液体为汽油

经查,违法嫌疑人李某

在明知自己不具备储存资格和条件的情况下

用塑料桶储存汽油80余升

放在此车库内

目前,李某因涉嫌储存危险物质已被东营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存放汽油的塑料桶被依法收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其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均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并符合严格的安全技术标准。非法储存危险物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如发现身边存在非法储存、运输、买卖危险化学品等安全隐患,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

责任编辑:陈修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