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副校长讲堂 | 愿所有的青春,都被温柔以待
山东法治 | 2026-03-26 16:37:07
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歌曲《隐形的翅膀》中有这样一段歌词让我印象深刻:“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每一次,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我知道,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带我飞,飞向远方。”青春是一首歌,歌曲里有你们的青涩。青春是一场梦,梦里有你们的奋斗和坚持。青春是一场不断前进、看似重放、但永不重播的独家电影。那么,我们要如何让青春绽放光彩,如何让我们的青春不受伤害呢?今天,让我带着大家走进法律的课堂,向同学们讲述校园暴力及其体现出来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等内容,以期同学们能增强明辨是非和自我防范的能力,不做施暴者,不做受害者,给自己的青春加上保护锁。愿所有的青春,都被温柔以待。
不知大家是否看过电影《少年的你》,里面的主人公陈念,因遭受校园暴力而长期生活在阴暗之中。可见,校园暴力对孩子们的伤害有多大。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和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已成为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顽疾,引起了社会各方人士的广泛关注。
那什么是校园暴力呢?校园暴力是指在校内外发生的,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可能造成受害者身体、心理、等方面伤害的一种攻击性行为。
从表现形式上看,校园暴力包括如下方式:
(1)行为暴力,主要包括校园伤害、打架斗殴、恃强凌弱、索要钱财等。
(2)语言暴力,主要包括起侮辱性外号、歧视别人的体貌、嘲笑、谩骂、诋毁、威胁、恐吓等。
(3)心理暴力,主要是指在与校园环境有关的情境中发生的歧视、排斥、孤立,拉帮结派排挤他人等对学生的精神造成侵害的行为。
校园中时常发生一位同学遭受其他同学孤立的情况,比如当他想加入聊天对话中时,其他人就会马上离开,大家会忽视他的存在,不让他融入群体,这就属于心理暴力范畴。
(4)网络暴力,是指借助互联网实施的谩骂、抨击、侮辱、诽谤等行为,并对他人隐私权、人身安全及正常生活造成威胁或某种不良影响的行为。随着越来越多同学开始使用手机、电脑,这些工具便成为同学之间进行人身攻击的新途径。
对于上述校园暴力中表现出的的种种行为,正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规定的“不良行为”以及一步一步演变而成的“严重不良行为”,进而触犯《刑法》,构成刑事犯罪。
不良行为是未成年人实施的不利于自身身心健康、但是尚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不良行为包括下列行为:(一)吸烟、饮酒;(二)多次旷课、逃学;(三)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四)沉迷网络;(五)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六)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七)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八)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九)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
可能大家很难理解,为什么法律连打游戏、翘课这种事情都要管呢?那我们的自由在哪里?大家不要着急,让我们根据案例深入了解一下。
【相关案例】网吧的诱惑
初中生小兰与他的小伙伴想去网吧玩网络游戏,于是趁着自习课偷偷溜出学校,进入网吧。他们告诉老板自己还没有身份证,但是网吧老板为他们提供了成人身份证让他们进入。
【以案说法】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不良行为包括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其中,网吧、酒吧、KTV以及其他营业性娱乐场所属于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所规定的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因此,小兰和同学进入网吧的行为属于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网吧老板私自让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行为违反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关监管部门可以对其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况严重的还会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
【相关案例】烟草的诱惑
小明是一名中学生,一天,他看到爸爸在吸烟,出于好奇心问爸爸要烟尝一尝,爸爸欣然同意。居委会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对小明爸爸予以劝诫、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报告了该情况。
【以案说法】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吸烟、饮酒属于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一般违法行为,小明不仅不应该抽,还要劝诫爸爸不要再抽烟。而小明的爸爸给小明吸烟提供便利的行为,同时违反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因此,公安机关得知情况后,可以对小明的爸爸依法予以训诫,并责令小明爸爸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看到以上案例大家对于不良行为是否有更清楚的认识呢?一些青少年由于长期养成了诸多不良习惯,比如旷课、喝酒、吸毒、交损友、强拿硬要、贪小便宜、偷拿家中钱财、上网等,放任自己又没得到及时矫正,最终走上不归路。
同学们,请记住,在你去伤害别人的同时,更会伤自己,伤害父母亲人!远离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远离校园暴力,避免成为受害者。
要学会与同学们友好相处,避免冲突和暴力的升级,要保持自信,欣赏自我,接纳自我。“起风的时候,有的人自怨自艾,而有的人则懂得扬帆起航,驱驰于天地之间。”你的成长和进步就是对那些欺负你的人最有力、最响亮的回击!
一旦面对侵害,我们要智慧地解决,巧妙地回避,不要以硬碰硬,要学会保护自己,事后要告知老师和家长,避免侵害的持续发生。
同学们,远离不良行为、远离校园暴力,远离伤害、悔恨和泪水,是青春的愿景,也是法治给你们的最大守护。青春是一场修行,酸甜苦辣,令人寻味,愿你们都能在青春的旅途中尽情奔跑,愿所有的青春,都能被温柔以待。
(作者为泰安市岱岳区粥店中学法治副校长、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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