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泰安一公司被罚款1.4万元

大众新闻 王洪涛   2026-03-26 16:16:15原创

3月25日,信用中国(山东肥城)网站发布一则行政处罚,详情如下:

肥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1号

泰安市海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肥城分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3月25日,肥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对其作出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信用中国(山东肥城)网站)

(大众新闻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王珂)

(大众日报及大众新闻客户端欢迎各界投稿,提供线索,包括文字、照片、短视频,文字投稿务必配上照片、短视频。泰安新闻素材请投大众日报泰安记者站电子邮箱dzrbta@126.com,热线电话:05388011909。来稿请务必注明作者、手机,以便进一步联系。)

责任编辑:王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