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城镇全力守护食品安全防线
大众新闻·农村大众 2026-03-26 16:12:26
为切实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兰陵县鲁城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聚焦重点环节,扎实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测工作,全力筑牢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监管责任。鲁城镇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畜牧兽医站、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部门为成员的“瘦肉精”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检测范围、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将监管任务细化到人、落实到岗,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瘦肉精”检测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聚焦重点环节,全面开展排查。以生猪、肉牛、肉羊养殖场(户)、屠宰场点、牲畜交易市场等为重点,组织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拉网式排查和抽样检测。一是严把养殖环节关,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记录,现场采集尿液样品进行快速检测。二是严把流通环节关,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农贸市场、超市、生鲜肉经营摊点进行突击检查,追溯来源,查验检疫合格证明。截至目前,已累计排查养殖场(户)300家次,经营摊点多个。
强化技术支撑,提升检测效能。充分发挥快速检测技术“前哨”作用,组织畜牧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携带便携式检测设备,深入养殖场户和屠宰一线,现场采集猪、牛、羊尿液样本,利用“瘦肉精”快速检测卡对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重点违禁药物进行同步检测。检测过程严格规范操作,确保结果准确可靠。对于快速检测疑似阳性的样品,立即按规定程序进行封存,并送上级权威检测机构进行确证检测,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各类样品快速检测60批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未发现违法使用“瘦肉精”行为。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在开展检测工作的同时,工作人员积极向养殖场户、屠宰企业、经营业户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讲解违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发放告知书、签订承诺书,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同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鲁城镇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持续加大“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监测频次和覆盖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为全镇食品安全工作保驾护航。
(大众新闻·农村大众通讯员 李再光)
责任编辑:刘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