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检察:与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召开提请批准逮捕案件标准联席会议

地方法治 |  2026-03-26 19: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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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确理解与统一适用刑事诉讼法关于逮捕强制措施的规定,进一步提高刑事侦查、审查逮捕案件质量,促进严格依法适用逮捕强制措施,确保准确打击犯罪,依法保障人权,3月25日上午,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围绕审查逮捕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召开联席会议,并就提请批准逮捕案件标准达成了一致意见。

会上,双方就“不涉嫌犯罪”“证据不足”“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无社会危险性”等涉及审查逮捕重要事项的认定判断标准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总结,科学构建提请批准逮捕工作的检警衔接机制。

下一步,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会议为契机,制定常见罪名审查批准逮捕证据标准,为逮捕案件的侦查取证指明方向,持续强化侦查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提高逮捕案件质量,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陈修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