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整治!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可拨打这个电话
大众新闻 姜斌 2026-03-26 20:32:15原创
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和旅游局近日发布公告,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整治行动,并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欢迎广大群众和游客监督举报。
五大“红线”划清经营边界
公告明确,导游从事导游活动须持导游身份标识,接受旅行社委派并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服务,不得向游客索取小费,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
旅行社、景区、购物场所不得以发布虚假旅游信息、夸大宣传等方式招徕游客,坚决杜绝旅游虚假宣传行为。从事旅游经营的企业必须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严禁擅自从事旅游经营活动,严禁未经游客同意擅自转团、拼团,或将旅游业务转包给无资质单位。
旅行社须与游客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严禁合同条款含糊不清、价目不明或存在强制消费暗示的“霸王条款”,须在合同中明确告知行程及住宿餐饮标准等关键信息。此外,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通过诱导、欺骗、变相强迫游客购物等方式获取回扣,杜绝“以购养游”违规经营。
举报方式公布
为方便广大群众和游客积极反映涉嫌违规行为,莱芜区文化和旅游局设立举报电话:0531-76116438,电子邮箱:lwwl@jn.shandong.cn。问题线索提供人应客观详细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和主要事由,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核查。
对于被查实的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行为,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及旅行社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将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
温馨提醒:跟团出游请认准正规旅行社
莱芜区文化和旅游局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如有跟团出游需求,请选择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并规范签订旅游合同。发生旅游消费纠纷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游览。
(大众新闻记者 姜斌)
责任编辑:姜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