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长负责制”需要这样的“硬杠杠”

洋葱快评 |  2026-03-26 20:14:01 原创

王学钧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微信扫码扫码下载客户端

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园长负责制,这是一项早已确立的制度安排。可在执行层面,时不时会给人一种还有点儿虚的感觉。今后,这种感觉可能就不会再有了。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出《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新规),为压实园长责任划定“硬杠杠”。

新规用一系列刚性约束,让园长肩负的幼儿园食品安全之责变得无可推诿。

针对食堂外包、园外供餐模式下的责任转嫁问题,新规明确要求幼儿园原则上应当自主经营、统一管理食堂,确需采取食堂外包或园外供餐模式的,须跟承包经营企业或园外供餐单位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将不得转包、分包等内容列入合同——通过法定形式将幼儿园与承包方、供餐单位绑在同一责任链条上。

新规还明确要求,即使幼儿园委托承包经营,园方也必须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与承包方形成双轨制管理。这意味着,幼儿园不能再将食品安全责任“一包了之”,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边界从“自己管”延伸到了“管承包方”,形成了责任的双重锁定。

在锁定园长责任的同时,新规构建了可追溯、可考核、可追责的刚性管控体系,让园长责任有抓手、可落地。

比如,设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通过建立“三本账”,做好每日检查记录、每周排查分析、每月调度总结,相关资料归档备查,确保食品安全风险能精准防控、及时处置;针对食材采购、食品留样、餐具消毒、分餐时限、添加剂使用等关键环节,设定硬性执行标准,明确禁止散装油盐、冷荤生食等高风险食材进入幼儿餐桌。

为“逼”园长履职尽责,新规还设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幼儿园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等信息,接受家长监督。同时,明确要求各地监管部门制定本地幼儿园食品安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结合春、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和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状况,加大对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者“从重处罚”。

征求意见要有个过程,新规落地可能会面临这样那样的困难。无论如何,有一点是肯定的——压实园长责任,呵护幼儿园食品安全,这样的新规值得激赏,值得期待。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评论员 王学钧

责任编辑:朱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