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违停、未系安全带……德州交警最新曝光!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3-26 21:31:44原创
酒驾、醉驾违法曝光
直接丧失驾驶资格!实习期酒驾,重考!2026年3月23日22时许,庆云公安交管大队在庆云县中心街路段执勤时,发现驾驶陈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核查,陈某某刚考取驾驶证不久,目前还在实习期阶段。

最终陈某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因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根据相关规定,该机动车驾驶证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将被依法注销,注销后,驾驶人需重新报名参加驾考,从科目一重新开始。
一杯酒毁职业生涯!营运车酒驾,重罚!
2026年3月24日16时25分许,天衢新区高铁大队在辖区抬头寺镇齐庄街与X010交叉口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行动时,查获驾驶人高某。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核查,高某驾驶的车辆为货拉拉营运车辆。


营运车辆承载着公共安全,一旦涉酒上路,隐患成倍增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警方对高某作出15日行政拘留、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
一杯酒,足以彻底断送营运驾驶人的职业生涯,更会留下伴随终身的违法记录;而处于实习期的驾驶人一旦酒驾,也将直接丧失驾驶资格,一切从零开始重新报考。
这般惨痛代价、沉重后果,值得每一位驾驶人时刻警醒、引以为戒!
酒驾20mg/100ml

2026年3月18日17时09分许,武城公安交管大队在鲁权屯镇郑郝路执勤时,查获驾驶人王某有酒驾嫌疑,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王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酒驾47mg/100ml

2026年3月22日23时50分许,天衢新区高铁大队在东风路盛泽纺织厂路口执勤时,发现驾驶人王某某有酒驾驶嫌疑。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王某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酒驾40mg/100ml

2026年3月22日16时18分许,临邑公安交管大队在迎曦大街执勤时,查获驾驶人王某,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王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涉嫌醉驾113mg/100ml

2026年3月21日21时40分许,平原县公安交管大队在盛源公寓路口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时,查获驾驶人张某某有酒驾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1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涉嫌醉驾165mg/100ml

2026年3月23日20时19分许,德城区新湖大队在德城区黄河涯镇黄宋路执勤时,查处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刘某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6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核查,刘某某曾因饮酒驾驶被公安机关查处过,民警随后将刘某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液样本,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驾醉驾
是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
饮酒后,请选择代驾
或公共交通出行
酒后禁驾
违停车辆曝光














在高速公路上驾车未使用安全带

违法曝光

车牌号:冀T685D1
时间:2026年3月19日
地点:京台高速平原站内(台北方向)
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车牌号:鲁DDK9222
时间:2026年3月22日
地点:京台高速平原站内(台北方向)
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车牌号:鲁MC867T
时间:2026年3月23日
地点:京台高速367KM+100M台北方向禹城收费站出口匝道
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车牌号:鲁N729GT
时间:2026年3月23日
地点:京台高速340KM+100M北京方向平原服务区入口
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违法曝光

车牌号:冀TN522Y
时间:2026年3月25日
地点:G3京台高速K336+700台北方向
违法行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驾驶证记3分、罚款150元

车牌号:辽AD66972
时间:2026年3月25日
地点:G3京台高速K363+000台北方向
违法行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驾驶证记3分、罚款150元

车牌号:鲁A9L71X
时间:2026年3月25日
地点:G3京台高速K363+000台北方向
违法行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驾驶证记3分、罚款150元

车牌号:鲁N796QV
时间:2026年3月25日
地点:京台高速340KM+100M北京方向平原服务区入口
违法行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驾驶证记3分、罚款150元
责任编辑:田超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