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外摆美学”赋能城市烟火!济南规范推进外摆经营

大众新闻 姜斌   2026-03-26 21:09:00原创

为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推动市容秩序与经济发展双向提升,日前,济南市城管局组织召开规范有序推进外摆经营活动圆桌会。会议邀请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行业协会,以及有关区城管局、街道办负责人共同参与,围绕外摆经营发展现状与规范措施展开深入研讨。

试点成效显著,外摆激活城市活力

在持续深化消费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恢复和扩大消费已成为发展优先端,外摆经营则是扩消费、促繁荣的重要抓手。早在2025年,济南市已在万象城、曲水亭街、百花洲、柒坊巷等商圈和街区试点设立规范性外摆区域,成效显著。不仅激活了商业活力,更推动了传统文化的创新表达,实现了城市美学与市井烟火的有机融合。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济南市拟出台指导意见,持续推动外摆经营规范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在品质步行街、商业特色街、商业综合体、城市广场等重点商圈和街区,支持发展商业外摆、特色售卖点、户外文化商业活动及潮汐餐饮临售点等多种形式的外摆经营。突出“外摆美学”理念,在全市范围内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知名度较高的商业外摆活动集聚区,不断提升城市活力和消费品质。

多方建言献策,共商规范发展路径

会上,围绕外摆摊位规范管理、政策优化、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监管机制等焦点问题,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讨论,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历下、市中、槐荫区城管部门以及姚家、大明湖、大观园、魏家庄、四里村、振兴街、西市场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对规范有序推进外摆经营表示支持,肯定了商户对外摆经营的旺盛需求,并表态愿意持续强化服务意识,助力外摆经营有序发展,并结合辖区实际,就准入标准、公平竞争、食品安全、美学指引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

济南市工商联餐饮协会会长韩震指出,外摆经营申报主体应当为主体经营单位,且应符合秩序、安防、食安、保洁、环卫等标准条件,并强调主体经营单位要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维护好外摆区域的秩序管理,同时建议厘清“外摆”与“外摆卖”之间的逻辑差异,对潮汐餐饮临售点外摆按堂食面积比例设定外摆范围。

济南市饭店业协会执行会长张晓丽高度赞同外摆经营的规范发展导向,建议以“外摆美学”为指引统一商业街区的外摆标准,提升城市品质,并推行线上备案制以简化流程。

济南市旅游饭店行业协会会长周立刚介绍了高端酒店外摆探索背景,并表示规范酒店外摆能够带动餐饮企业的良性发展,愿意加强行业引领,从服务城市管理大局出发,为济南打造有档次、有品位的外摆经营添砖加瓦。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朱银和提出,要规范设置外摆信息公示,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的防范,通过标准化指引、承诺书、负面清单等前置规范要求,增进市民对经营主体的信任。

市商务局市管干部、二级调研员尚宪华,流通业发展处副处长李士刚对指导意见提出了具体建议,并表示将配合做好政策完善,重点提升特色街区外摆质量与城市品质,结合济南文旅特点打造网红打卡地,通过规范示范形成带动效应。

厘清概念、强化美学、规范管理

市城管局二级巡视员张德山表示,外摆经营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城市形象、事关消费复苏,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聚力推进。

要厘清概念,加强引导。外摆经营≠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外摆经营的实施范围是重点商圈、商业街区自有规划红线内,具备相应空间、业态、统一运营(管理)主体的条件。相关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市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对外摆政策知晓度、支持度,让广大市民和商户充分理解和支持规范的外摆经营活动,营造外摆经营的良好舆论氛围。

要强化“外摆美学”,提升品质。要强化商业外摆在设计上的美感和空间利用,优化美化外摆区域,引导商户在设计、布局、装饰等方面融入城市风貌,避免低俗化、同质化,让外摆成为展示城市文化、提升城市品位的亮丽风景线。

要规范管理,打造示范。要健全动态监管机制和退出机制,严禁无序经营、违规经营,依法处置违法行为,守护好城市道路畅通、市容整洁和市民出行安全;要重点支持重点商圈、商业街区规范开展外摆经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的外摆示范点位和示范街区,打造泉城消费新场景。

(大众新闻记者 姜斌 通讯员 岳玲 孙庆晓 刘晓琳)

责任编辑:刘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