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七点半 | 外包施工作业“七要八严禁”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3-27 05:07:32

外包施工作业“七要”

1.发包单位要对承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2.发包单位要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将外包作业纳入统一管理;

3.发包单位要组织对外包作业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一人一档”台账;

4.发包单位要组织外包作业人员统一穿戴“红马甲”、袖标、喷涂标识的安全帽等,区别于本单位职工着装;

5.发包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至少开展 1 次外包作业安全检查;

6.对涉及危险作业的外包项目,发包单位要明确一名公司(厂)级领导专项负责;

7.承包单位要于施工前,针对外包施工项目对所有作业人员开展一次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外包施工作业“八严禁”

1.发包单位严禁以任何形式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2.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未组织开展安全条件审查的,严禁开工;

3.承包单位相关人员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严禁入场;

4.承包单位严禁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工艺技术;

5.承包单位严禁以出租、挂靠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

6.承包单位严禁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

7.施工作业过程中,承包单位严禁擅自更换作业人员;

8.承包单位未编制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装备物资的,严禁开展危险作业。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王保珠

责任编辑:周千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