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成长启新程——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鲁大同受聘担任枣庄市第十八中学法治副校长

地方法治 |  2026-03-27 13: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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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做实法治副校长工作,3月25日,枣庄市第十八中学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山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鲁大同受聘担任该校法治副校长。枣庄市第十八中学党委书记刘建华、枣庄市第十八中学校长唐志清,山亭区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常钰,高一年级学生及学校教师等参加活动。

活动中,鲁大同与枣庄市第十八中学相关负责同志围绕法治教育、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等内容开展座谈交流。

聘任仪式上,枣庄市第十八中学党委书记刘建华为鲁大同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鲁大同向学校赠送涵盖法律启蒙、犯罪预防、红色经典等内容的书籍。

鲁大同以《青春逐梦 与法同行》为题开展法治宣讲,根据高中学生身心特点和认知规律,以“预防校园欺凌”“防范网络诈骗”“远离毒品犯罪”等内容为切入点,结合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重点解读了“刑事责任年龄”“不良行为及严重不良行为”“高中生最易踩的5大法律‘雷区’”等内容,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现场学生听得津津有味,也让大家明白“法律是行为的底线,也是保护自己的武器”这一深刻道理。

鲁大同教导同学们要知法于心,守法于行,拒绝盲从,保持清醒,不负光阴,不负韶华。学生们纷纷表示:“这样的法治课很有趣,案例和我们生活很贴近,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法律知识。”

近年来,山亭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切实让法治副校长从“有形覆盖”到“高效履职”,让法治意识在潜移默化中深植青少年心田,用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李金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