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点发布|新版医保药品目录落地执行,群众就诊更有“医”靠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3-27 15:11:42

3月27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介绍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国家药品目录(2025年))相关情况。自2026年1月1日起,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执行《国家药品目录(2025年)》,凡例、药品通用名、分类、剂型和限定支付范围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目录调整新增114种药品

重点领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国家药品目录(2025年》分为西药部分、中成药部分、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部分和中药饮片部分所列药品。

本次目录调整新增114种药品,其中50种1类创新药,同时调出了29种临床没有供应或可被其他药物更好替代的药品(其中9种尚有相同治疗主成分的其他剂型在目录内,不减少目录编号)。本次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3253种,其中西药1857种、中成药1396种,肿瘤、慢性病、精神疾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重点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此外,对本次目录调整中8个续约失败被调出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为保障用药连续性,给予其6个月的过渡期,2026年6月底前医保基金按原支付标准继续支付。过渡期内医疗机构应做好相关药品临床用药衔接替换工作,及时替换用药品种。

而关于目录内新增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的确定也有相关规定,《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根据是否需要个人先行负担一部分费用,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药品一般是临床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在同类药品中价格较低的药品,能够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药品费用全额纳入报销;乙类药品主要是可供临床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乙类药品需要个人先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剩下的纳入报销范围。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乙类药品的管理规定,结合济宁市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乙类新增药品济宁市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按三档确定,分别为0%、10%、20%。新增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医疗保险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20%。


实现市、县区域全覆盖

“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共有71家

将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与新版目录同步实施。同时为做好政策衔接,谈判药品调整为国家医保目录常规准入药品的,继续纳入“双通道”管理。

截至目前,济宁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共有71家,实现市、县区域全覆盖,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达到748种,有效保障了国家谈判药品参保患者能够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

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双通道”处方流转全流程监管,切实防范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自2026年1月1日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医保统筹基金结算的谈判药品费用,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

为更好执行新版药品目录落地实施,济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目录真正落地。及时更新维护医保信息系统药品数据库,指导医疗机构更新维护院端系统,做好医保目录内药品对应工作,为新版药品目录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并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强联动,根据各医疗机构临床治疗需求,及时将目录新增药品纳入配备名单,提升用药保障水平。强化监管,依托医保智能监管系统对目录内药品特别是谈判药品使用、支付情况进行全流程、全环节、全方位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药品目录落地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国家集采第十一批药品中选结果落地执行

纳入55个品种、453个中选产品

2026年2月28日起,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已在济宁市落地实施,全市参加第十一批国家药品集采的公立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按规定执行第十一批国采中选结果,面向患者销售中选药品。

本次集采以“稳临床、保质量”为核心,纳入55个品种、453个中选产品,覆盖抗感染、抗过敏、抗肿瘤、降血糖、降血压、降血脂、消炎镇痛等多个治疗领域。

为保障国家组织第十一批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在济宁市顺利落地实施,济宁将督促医疗机构落实约定采购量,确保市民用上安全、放心、有效的药品。加强中选企业供应和医疗机构采购执行情况监测,全力保障药品稳定供应,让群众买得到、用得上。同时,指导各级医院优先采购、优先使用中选药品,保证群众享受到降价红利和临床用药需求。加快医保结算回款,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让集采改革更可持续。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孔茜

责任编辑:李腾